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17

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工作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勐腊县行政中心菩提路1号,邮编:666300,电话:0691-8161369)。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24年,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推进五公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健全网站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采集、撰写、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提高各类信息质量的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第一时间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创建了便民快捷的平台,进一步打开了民众和企业为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落实,切实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所有信息均在信息生成后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公开2024,全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其中:工作动态类98条、通知公告类8条、规范性文件类2条、政策解读类4条、政府文件类6条、办事指南类1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条、办事服务统计22条、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4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类2条、计划和总结类1条、政策法规类2条、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窗口、邮寄、传真等)全面打通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口径。2024,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清理各栏目超过时效性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年内未被单项否决或被判定为不合格;着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2024年,“12345”热线共受理来电4件,其中咨询件0件,求助件4件,投诉件0件,均按照要求办结202487日,勐腊县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移交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作,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的措施。二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机构和责任,落实审查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在公开信息前依照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三是扩展途径,接受监督。多渠道公开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四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落实线上线下做好评价制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开展评价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宣传力度不强,便民服务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原创、配图质量不高,工作信息数量较少,不够全面丰富,工作思路有待创新。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由于单位人员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缺乏专业性业务知识。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工作推进有力。依托微信公众号信息载体,开辟网络新媒体路径,从亲民利民的角度出发,打造政务公开专栏,扩大普及范围,增强信息影响力。同时,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热点,及时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决策等进行公示,对群众普遍关注、多次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可以公开的进行主动公开,使公众更及时、更方便、更准确的了解政务服务、参与政务服务、监督政务服务的实施。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  

二是实抓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网站规范运行。继续抓实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信息更新等,避免发生错误敏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企业、社会团体、群众提供更丰富便捷的网上服务,提升办事效率和质量。积极落实相关保密制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在公开的同时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