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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呢查木电商中心及776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撤销的公告
来源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1-29
西双版纳呢查木电商中心及776户企业:
近期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申请办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中存在登记的经营场所不实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规定,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出版物发行单位、个人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你单位未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改正。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呢查木电商中心及776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拟撤销的送达公告》,30日公告期已满,期间上述出版物零售单位未提出异议,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局未收到书面陈诉申辩和听证申请。经研究决定:撤销西双版纳呢查木电商中心及776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勐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电话:何玲,0691-8166007;
联系地址:勐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9窗口;
邮政编码:666300。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呢查木电商中心及776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撤销的公告.pdf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