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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撤销的公告
来源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31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撤销的公告
为规范出版物市场管理秩序,维护行政许可的合法性与严肃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撤销事项公告如下:
经核查,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因已被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涉事企业”),其法人资格已终止,不再具备《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从事出版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法定条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之规定,涉事企业已不符合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要求。
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拟撤销的送达公告》,30日公告期已满,期间上述出版物零售单位未提出异议,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局未收到书面陈诉申辩和听证申请。经研究决定:依法撤销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勐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电话:何玲,0691-8166007;
联系地址:勐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9窗口;
邮政编码:666300。
特此公告。
附件:1.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旭那呢电商中心及193户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依法撤销的公告.pdf
勐腊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