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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勐腊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转载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勐腊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7-19
腊政办函〔202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州人民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勐腊县行政复议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 杨 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 晟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陈永华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吕石富 县政府办公室办主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蒋 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汤志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旭刚 县委编办主任
车 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勇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纳建军 县司法局局长
杨红彦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委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曾 颖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桂敬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岩温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学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纳建军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和指导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