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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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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2〕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6个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和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重要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信访、统战、民族宗教、老干、财务、电子政务、档案、保密、督查督办、各类考核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拟订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督促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贫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政策,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等工作。
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为本行政区域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根据相关部门授权,严格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法》、《农机监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水土保持法》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技术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积极引进新的农业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的普及率和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3.在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奖惩制度,做好粮、糖、茶、农机等的一条龙服务工作。4. 收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档案,做好各种业务统计工作。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农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根据农民需要,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5.搞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新机具等供应,推广新技术、传授新的使用方法。6.农作物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防、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7.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8.负责本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9.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牧科技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工作;负责本乡兽医卫生监督工作。10.负责本乡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1.协助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12.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13.调解水利水土资源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水土资源设施案件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快制止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14.大力加强水利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管好、用好水利设施,确保安全、足量蓄水;做好水费计征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15.合理调度水资源;抓好水利设施的安全监护维修和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处理隐患工程,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不断提高有效灌溉率,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运用各种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公民。2.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和普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3.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组织、辅导村文化室及群众开展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培养文艺骨干,丰富群众文体生活。4.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做好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5.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黄、赌、毒”等不健康的音像传播,净化文化市场。6.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用新的思想和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7.做好广播的播放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质量。8.负责本乡通讯员培训,积极撰写新闻稿件。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贯彻和执行《城镇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负责组织编制村镇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违章建筑的处理工作。3.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4.负责村镇建设民族特色化的规划、推广、管理和实施。5.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地产管理。6.负责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7.根据授权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8.负责生态乡、生态村(寨)创建工作;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统计与环境信息报送、调处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污染进行日常监管,报告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并配合调查处理等工作。9.负责村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10.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等。11.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2.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和办理有关手续。3.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就业项目。4.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5.组织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新生劳动力参加预备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6.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7.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和调查工作。8.承办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财政所:1.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2.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职责。3.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4.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5.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6.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7.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8.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9.负责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以及统计执法等职责。10.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1.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畅通。2.负责公路运输管理,维护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3.配合县级安监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移民安置等服务性工作。5.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1.负责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2.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监测、林草灾害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全乡级林草资源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做好林草造林项目监测管理。3.协助林草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草原、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4.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草科学技术,开展林草技术培训,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8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非独立核算单位)
2.象明乡财政所(非独立核算单位)
3.象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4.象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5.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6.象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7.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8.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象明乡结合2021年决算数据,认真分析影响2022年预算的各项因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在编制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35名。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2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68.7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34万元,下降2.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人数调整及补助基数标准降低,退休人员预算未纳入乡镇预算,人员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4.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4.7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4.73万元(本级财力1644.7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2.05万元,下降12.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人数调整及补助基数标准降低,退休人员预算未纳入乡镇预算,人员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9.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44.7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8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34万元,下降2.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人数调整及补助基数标准降低,退休人员预算未纳入乡镇预算,人员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78万元,项目支出228.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2.05万元,下降12.3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5.7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2.59万元,下降4.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人数调整及补助基数标准降低,减少人员预算,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64%,比2021年预算减少85.93万元,下降7.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工资基数减少,人员总体支出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14%,比2021年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1.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87%,比2021年预算增加17.55万元,增长7.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中增加了副支书的补助,2021年此项未纳入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5%,比2021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26.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1个,安排228.95万元,如象明乡曼底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159.46万元,下降41.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预算项目减少,部分工作经费项目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413.28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开展经费支出。
2.“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60.86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开展经费支出。
3.“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22年预算数为37.44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开展经费支出。
4. “2080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33.34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业务开展经费支出。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和象明乡财政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7.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7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5.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24.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 “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25.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1. “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31.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12.“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5.88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业务开展经费支出。
13.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41.58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支出。
14. “213014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2022年预算数为62.37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支出。
15.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022年预算数为57.75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支出。
16.“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301.14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干部补助、绩效及体检费。
1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67.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8.“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1.3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人大专项补助经费。
19.“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2022年预算数2.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支出。
20.“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22年预算数2.68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1.“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口普查—差旅费培训费一般商品服务2022年预算数2.53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补助经费。
22.“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1.9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纪检监察事务工作经费支出。
23.“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2.35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镇农场社区生产队妇联工作、补基层团委工作经费支出。
24.“2013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6.94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支出、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和通信补助支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25.“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9.8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村“两委”换届工作经费支出。
26.“2040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4.8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社戒社康人员经费支出。
27.“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预算数为47.6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民族团结文化广场项目支出。
28.“208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经费支出。
29.“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2预算数为130.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曼林村委会曼底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
30.“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2年预算数2.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31.“213010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5.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基层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32.“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 病虫害控制2022年预算数1.5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支出。
33.“21301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建设2022年预算数为8.3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彝族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支出。
34.“213020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费。
35.“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2022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支出。
36.“22401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9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8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6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4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万元,项目支出24.83万元)。
印刷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会议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培训费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4.65万元)。
公务接待费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
专用燃料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工会经费1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万元,项目支出6.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8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8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2.6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资金支出184.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15.99万元,其他支出168.72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1.13万元,下降13.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7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合计批次为54次,合计接待753人次。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友邻单位交流学习、调研支出,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4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2021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1个,涉及金额228.9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3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象明乡曼底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3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象明乡曼林村委会曼底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巩固基层组织,可解决2个村小组172户818人的文化娱乐场所问题,改善村民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9.46万元,比上年减少6.93万元,下降5.0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财政供养人员人数调整及补助基数标准降低,退休人员预算未纳入乡镇预算,人员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19.03 万元,比上年增加2.72万元,增长16.68%,增加的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人数增加相关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勐腊县象明彝族乡资产总额587.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42万元,固定资产318.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7.75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2319056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