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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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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体卫、农林水、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财政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4.积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5.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6.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搞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为本行政区域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根据相关部门授权,严格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法》、《农机监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水土保持法》及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技术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积极引进新的农业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的普及率和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3.在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行奖惩制度,做好粮、糖、茶、农机等的一条龙服务工作。4. 收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档案,做好各种业务统计工作。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农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根据农民需要,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5.搞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新机具等供应,推广新技术、传授新的使用方法。6.农作物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防、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7.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8.负责本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9.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牧科技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工作;负责本乡兽医卫生监督工作。10.负责本乡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1.协助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12.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13.调解水利水土资源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水土资源设施案件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快制止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14.大力加强水利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管好、用好水利设施,确保安全、足量蓄水;做好水费计征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15.合理调度水资源;抓好水利设施的安全监护维修和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处理隐患工程,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不断提高有效灌溉率,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能:1.运用各种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公民。2.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和普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3.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组织、辅导村文化室及群众开展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培养文艺骨干,丰富群众文体生活。4.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做好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5.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黄、赌、毒”等不健康的音像传播,净化文化市场。6.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用新的思想和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7.做好广播的播放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质量。8.负责本乡通讯员培训,积极撰写新闻稿件。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职能:1.贯彻和执行《城镇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负责组织编制村镇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违章建筑的处理工作。3.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4.负责村镇建设民族特色化的规划、推广、管理和实施。5.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地产管理。6.负责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7.根据授权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8.负责生态乡、生态村(寨)创建工作;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统计与环境信息报送、调处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污染进行日常监管,报告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并配合调查处理等工作。9.负责村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10.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等。11.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1.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2.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和办理有关手续。3.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就业项目。4.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5.组织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新生劳动力参加预备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6.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7.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和调查工作。8.承办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财政所职能:1.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2.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职责。3.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4.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5.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6.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7.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8.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9.负责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以及统计执法等职责。10.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彝族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能:1.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畅通。2.负责公路运输管理,维护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3.配合县级安监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移民安置等服务性工作。5.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1.负责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2.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监测、林草灾害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全乡级林草资源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做好林草造林项目监测管理;3.协助林草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森林草原、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4.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草科学技术,开展林草技术培训,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第一民生工程,采取超常规举措,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顺利通过了国家脱贫考核和扶贫开发省级成效考核,实现了全乡5个贫困村、748户3304人全部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的41.4%降至2019年的0。争取沪滇扶贫协作帮扶资金798万元,实施天然橡胶“期货+保险”项目赔款累计160万元,完成麻栗树、曼路、曼伞等村内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秧林、八总寨等12个小组太阳能路灯项目,老街子、曼配等40个小组垃圾焚烧池项目。扶持阳春砂仁苗167万株,受益人口727户3385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26户,全乡基本消除农村危房。八总寨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已完成80%搬迁任务。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乡村公共服务岗190人,聘用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130人。帮助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上海就业。签订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协议749份。开工建设5个行政村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0余期。
二是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一年来,我们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2019年,全乡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万亩,产量6341吨,连续5年保持稳定。玉米高产创建示范推广2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800亩。发展冬季作物3813亩,产值1000余万元。橡胶种植面积9.9万亩,开割3.7万亩,产量3200吨。茶叶种植面积8万亩(古茶园1.77万亩),采摘4.3万亩,产量1140吨。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放各类补贴134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2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59人。
三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一年来,我们立足于解决制约发展的基础“瓶颈”问题,着力改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人民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启动象仑公路“四改三”工程,倚邦和安乐行政村道路竣工通车,茨菇塘、董家寨、洪水河等13个村寨道路硬化工程即将完工。全面推行路长制,设立乡村组三级路长86名,实现道路管控无盲区无死角。启动核桃地至倚邦12.4公里“美丽农村公路”项目。落实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ETC安装率达102%。石良子水库竣工,改善灌溉面积300余亩。投资844万元,实施了安乐等10个村寨饮水工程,解决2000余人饮水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完成了麻栗树、弥补等19个村寨电网改造工程。通讯实现所有村寨全覆盖。
四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民生领域各项政策。全年医疗保险参保11087人,参保率100%,养老保险参保7363人,参保率达99.77%。识别低保对象261户,发放低保金212.7万元、残疾人补贴16.3万元、临时救助金44.25万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2019年中考综合成绩名列乡镇第一,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中小学教学综合楼投入使用,机关、安乐、龙谷幼儿园顺利开园招生,解决了适龄儿童上学难问题。落实义务教育补助政策,1776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稳步推进“控辍保学”,中小学入学率达98.6%。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倚邦、安乐村级卫生室投入使用,解决近4000名群众就医难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大力发展农村文艺队伍,组建农村文艺队48支,新增老龄分会2个。成功举办了“2019勐腊(国际)贡茶文化节”“第五届民族运动会暨文艺调演”等活动。乡民族文化广场投入使用。启动茶马古道象明段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修复茶马古道7公里。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是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一年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启动倚邦、蛮砖古茶山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倚邦、曼林等11个村小组1.6万亩生态茶园建设。种植珍贵苗用材林60亩,兑现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638.4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开展林下非法种植经济作物铲除专项行动,铲除面积7455亩,立案查处11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连续1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扎实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已完成两轮公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三级河长巡河919次,清理河道垃圾32.3吨,取缔非法采砂点3个,查处非法捕鱼3起。扎实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拆除违建面积562平方米。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156万元,乡垃圾填埋场建成投入使用;完成曼伞、曼拱等9个村小组公厕建设和219户户厕改造。
六是安定和谐局面持续巩固。我们始终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第一民生,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矛盾调处、重点稳控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收到举报线索9条,经核查均无涉黑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破获刑事案件5起,查处治安案件14起,治安拘留16人,收缴枪支158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受理矛盾纠纷57件,调处54起,调处率95%。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推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继续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七是政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件,办复率100%,公开政务信息16条,办理网上留言2条,办结率100%。从严从实抓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反馈问题37项,整改率100%。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2.象明乡财政所
3.象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象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象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7.象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象明乡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17人,主要是政府购买人员和公益岗。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实有车辆编制与实有车辆不符的原因是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有2辆车(清洁卫生车辆、载货汽车)未在车辆编制里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收入合计47,431,94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49,349.59元,占总收入的88.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82,599.12元,占总收入的11.77%。总收入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15550175.88元,下降24.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5873.24元,下降2.5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如:基础设施项目、“四类重点对象”第三批建房补助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4464302.64元,下降72.15%,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2019年减少专户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支出合计47,830,191.1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7,223.13元,占总支出的35.56%;项目支出30,822,968.00元,占总支出的64.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8246338.59元,下降37.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02282.65元,下降31.72%,项目支出减少20344055.95元,降低39.76%,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2019年人员比2018年减少总体减少2人及扶贫工作任减轻,相应的基本支出下降;(2)项目支出减少:2019年勐腊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已经接近尾声,本年度重点项目基本完成,追加“四类重点对象”第三批建房;基础设施道路硬化、排水沟及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项目比率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07,223.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02282.65元,下降31.72%,主要因为人员变动、调资,导致各种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22,968.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0344055.95元,降低39.76%,主要因为2019年是勐腊县脱贫摘帽攻坚项目基本收尾,本年度项目比率大大减少,项目支出主要如下:腊财预字〔2017〕01号高山、白花林61户农户建房补助资金转农户建房补助10000元、腊财预字〔2017〕01号象明乡建房补助资金转建房补助991300元、腊财预字〔2018〕01号象明乡第二批建房补助转建房补助282500元、腊易办函〔2018〕01号号象明乡建房补助资金(四类重点对象)资金转建房补助21488元、腊财预字〔2018〕01号象明乡曼桂山、龙谷二组建房补助资金转建房补助30000元、腊财预字〔2018〕01号合同款转补偿损失款106898元、腊财农字〔2018〕179号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转农户建房款11530元、腊财农字〔2019〕12号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71,602元、腊财综字〔2019〕05号各单位运行经费(非税)(产业服务橡胶加工入股分红2,310,000元、腊财农字〔2019〕162号勐腊县财政局拨入整合财政涉农结余结转资金(工作经费)转建房款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3,90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6%。与上年对比较少1794508.26元,降低4.21%,主要原因主要因为象明乡的扶贫项目工作收尾,工作经费减少,相对的日常减少,以及人员变动,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3,67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工作开展公用支出及其他办公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8,83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象明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文化宣传、文化培训的开展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3,7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象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和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6,94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2,51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99,71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4%。主要用于象明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补助和经费、病虫害控制、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他水利和扶贫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1,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购买象明乡贡茶节零散商品;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1,18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8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办公费用、其他交通费用;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8600元,支出决算为458,330.15元,完成预算的11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697.61元,完成预算的12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632.54元,完成预算的103.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及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483.58元,下降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695.88元,增长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179.46元,下降9.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报账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697.61元,占44.44%;公务接待费支出254,632.54元,占5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697.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697.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外出辖区内培训、会议派车,扶贫、森林防火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632.5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632.5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象明乡节日活动、两年一度篮球赛,各专项工作业务开展的公务接待、调研、扶贫普查及审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7,061.87元(其中:行政单位1956359.71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0702.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6451.69元,增长349.85%。主要原2019年突发应急工作增加,如:应急防汛抗旱、非洲猪瘟及登革热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工作开展发生的各项事项,如:差旅、印刷费、办公费、会议费、广告宣传牌制作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乡资产总额10701005.14元,其中,流动资产7336405.14元,固定资产287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7500元,无形资产11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3406.6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6143.27元,固定资产减少7946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持平,在建工程持平,无形资产持平,其他资产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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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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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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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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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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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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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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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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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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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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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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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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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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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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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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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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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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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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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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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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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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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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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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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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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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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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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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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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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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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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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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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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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6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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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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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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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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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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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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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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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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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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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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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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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4,770.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5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66.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4,770.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61510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6个,良0个,中0个。其中:2019年度产业扶贫橡胶加工入股分红项目经费2310000元;象明彝族乡龙谷村委会畜牧场小组基础设施建设270000元;象明乡民族团结文化广场1000000元;象明乡曼松贡茶标识门450000元、整合财政涉农结余结转资金(2017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17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款)1688400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及保险432600元。详见(附表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小组按照《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勐腊县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双版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先关要求,认真研究指定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三定”方案规定内容、单位当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重点工作及任务、年度预算下达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年终决算情况、单位年度履职完成情况等,按绩效评价的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评价方法,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填报自评报告,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级预算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的通知》(腊财字〔2019〕157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腊财字〔2020〕20号)文件要求,按照《勐腊县级财政部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腊财字〔2017〕98号)先关办法,我乡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31905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