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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13
各中心(队)、村委会、驻乡单位:
《象明彝族乡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汇总。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2025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安全底线。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乡党委会议、政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乡党政办、乡党建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2.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建立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补充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责任单位: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二、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3.强化统筹协调。制定2025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上报、交办、曝光典型问题。(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推动隐患治理。组织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对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聚焦重点领域、节假日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敏感期,常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集中公布、曝光、挂牌重大事故隐患。(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提升本质安全。全面落实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动工贸企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6.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和自建房安全整治。紧盯“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隐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监管,推动运输、使用等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情况排查,从严整治双气源双火源、私改管线、私接三通、管线跨屋等隐患;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分工负责)参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定期体检制度,严格新建、改扩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既有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等分工负责)
7.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巩固拓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成果,抓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非法拼装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依法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全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象明派出所、象明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8.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党群服务中心等分工负责)
9.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按照《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摸排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加强现有小工程、小施工动火作业管理,坚决遏制增量,有序治理存量;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10.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着力解决重大致灾因素、安全疏散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完善消防联勤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对封闭安全出口、占堵生命通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
11.强力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做好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狠抓水害等超前治理。(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象明派出所、象明自然资源管理所等分工负责)
12.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危化品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点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对标改造,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检定分类整治。(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象明派出所、象明市场监管所等分工负责)
13.强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一企一策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吨小标”、拖拉机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深入排查整治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落实云南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健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标准,扎实开展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和险要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波形护栏)安全改造;深化“护校安园”行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涉校涉生事故。加强水上载运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学校、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象明派出所等分工负责)
14.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平安工地,聚焦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桥梁等,强化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做到标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控制;加强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15.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管理。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排查A级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隐患;强化民宿等业态项目安全管理;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游客不得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游玩;按行业监管职责“既管合法,又管非法”,加强非A级旅游景区、“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属地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乡平安法治办、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党群服务中心、象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分工负责)
16.强化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负责)持续加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5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象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7.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紧盯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用好社会群众举报、企业职工内部报告两个渠道,积极宣传举报奖励制度。(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粉尘涉爆重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等指导服务。(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分工负责)
18.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稳妥做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严肃配合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乡党建办、乡平安法治办等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9.强化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细化明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建设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推动消防联勤;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 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乡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场所、人员、资金、装备配置,支持鼓励重点行业领域建设专业救援队伍。(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负责)
20.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抓好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做好安全科普宣传,开设“全民安全公开课”,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乡级公众号等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党建办、中小学校、象明派出所等分工负责)
附件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领导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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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乡政府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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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乡党委会、政务会“第一议题”,专题组织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督促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 |
马志强 |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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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乡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建设,督促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任务;推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落实监管。 |
马志强 |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3 |
督促推进民族宗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陈刚 |
平安法治办、象明司法所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4 |
督促推进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科技、生态环境、文物、林草、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赵祥 |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象明卫生院、学校、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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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督促推进农业农村、粮食、交通运输、邮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李东 |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象明邮政所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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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督促推进自然资源、商贸、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马建强 |
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象明自然资源管理所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7 |
督促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应急物资储备、消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岩坎仑 |
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8 |
督促推进公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
贾良勇 |
象明派出所 |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