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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16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中心(所),乡辖各单位:
现将《象明彝族乡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象明彝族乡2022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方案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委办〔2022〕32号)《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版纳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勐腊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勐腊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2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象明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州、县相关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开展以学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治理、案例警示、应急演练、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陶新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富春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刘建华 副乡长
苏 江 副乡长
赵 祥 副乡长
成 员:鲁应平 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鲁伟强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普明辉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保明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屈培根 象明司法所所长
陈云耀 乡综治专干
刀军光 象明中学副校长
曹 冲 象明中心小学校长
彭东海 倚邦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海云 安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建忠 曼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鲁伟良 曼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岩光来 龙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交安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华兼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及日常工作,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我乡以召开干部员工大会方式组织学习、宣传。乡综治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各部门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和云南在线学习等上学习平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分析违章行为及其严重后果,加强遵章守纪、岗位操作规程制度教育,深刻吸取教训,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乡辖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单、手机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勐腊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工作成效。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整治,能马上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够及时治理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学校、地质灾害点村民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救援实战演练。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举行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近年来发生在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进行认真剖析,深刻汲取教训,利用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产生敬畏之心,树牢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各级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护措施,规范安全操作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
今年是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三年,是集中攻坚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压实责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抓牢节点、抓实日常、找准薄弱”工作思路,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彝乡行活动走深走实。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根据象明彝族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乡宣传办要进行热点追踪,搞好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村委会,乡辖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村委会,乡辖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于2022年6月2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简报报送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