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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结果公告 (第3号)
来源 :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02
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象明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象明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地点:象明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4年9月23日,象明乡人民政府在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ynml.gov.cn)上发布了《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相关事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4年10月10日,象明乡人民政府在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ynml.gov.cn)上发布了《勐腊县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名单等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李 东
(二)决策发言人:马志强
(三)听证监察人:杨海涛
(四)听证记录人:赵宗鹏
(五)听证代表:陶新华、李 帅、唐 勇、陈 刚、曹建周、岩坎仑、赵 祥、马建强、刘正鑫、邓云辉、王健康、贾良勇、王明强、王海云、张建忠、鲁伟良、岩光来、彭东海、蔡程艳
(六)听证旁听人:崔平文、曹国云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听证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考虑增加象明集镇河流两侧的交通联系,解决目前通行单一,极易拥堵的问题。
意见处理:采纳。《规划》在交通组织方面增加集镇河流两侧的交通联系,布局两座小型桥梁连接南北用地。
2.象明乡毗邻景洪市,建议在旅游、交通等方面加强与景洪的联系。
意见处理:采纳。《规划》提升象明至安乐至景洪道路等级,纳入重点项目库提升改造,加强象明在交通、旅游环线等方面与景洪市的联系。
3.目前勐腊县正大力推进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统筹考虑象明乡作为古六大茶山的核心区域,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强与周边景区景点的联系。
意见处理:采纳。《规划》布局安乐村牛滚塘作为象明乡旅游服务中心,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结合景洪基诺山乡、易武古镇、勐仑旅游小镇建设区域旅游环线。
4.集镇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收集、处理规模上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考虑到用地地形限制,建议在其他地方选址新建。
意见处理:采纳。《规划》考虑到象明乡集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基本稳定,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陈旧,处理工艺落后,规划在原址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
5.集镇农贸市场规模小,不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且位于集镇中心区,极易导致交通拥堵,在用地布局中予以优化。
意见处理:采纳。《规划》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日常使用需求和交通便利性,重新布局在集镇东侧道路旁,并预留拓展空间。
六、听证会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7人提出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