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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勐腊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4
勐腊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勐腊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
现将《2016年春节勐腊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勐腊县旅游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春节勐腊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州假日办关于开展春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求,针对旅游市场上反映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全面推行“依法治旅”,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结合《2016年春节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西旅产办〔2016〕1号)要求及现阶段全县旅游市场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及目标
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目标是: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实现旅游投诉明显下降,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游客的满意度和美誉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降投诉
1.广设点。在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望天树景区、雨林谷景区、勐远仙境景区、南腊河野趣营地等5个旅游景区设置旅游投诉受理点。工作要求:各点要有明显标识、要有办公场所、要有人要值守、要有处理结果、要有反馈渠道。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景区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前完成
2.通渠道。涉旅部门畅通投诉渠道,要公布投诉电话。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有专人接听、要有专人处理、要有沟通渠道、要有处理结果、要有结果反馈。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前完成
3.重值守。根据每周旅游投诉排名(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布)情况,对排名第一的旅游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周值守检查。工作要求:要组织约谈、要有案件查处、要有整改措施,未开展周值守工作的辖区,每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不得少于3次。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前完成
(二)严查处
1.严厉查处景区、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人员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要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每周必须组织检查1次,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前至2月29日
2.严厉查处旅游购物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要牵头组织国税、地税、县发工、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实施不正当竞争的企业进行税收、价格、质量、宣传等专项检查,每周开展1次检查,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3.严厉查处自费项目(演艺、游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要组织有关部门每周开展1次检查,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4.严厉查处旅游客运、旅游航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和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相关部门每周开展1次检查,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5.严厉查处宾馆酒店欺客载客、敲诈勒索、虚假宣传、消防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公安局要组织相关部门每周开展1次检查,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6.严厉查处旅游餐饮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组织相关部门每周开展1次检查,要有案件查处。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7.严厉查处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工作要求:县公安局要组织配合单位每周必须对县城区组织不少于3次的专项检查,对屡教不改的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治安拘留。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速交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三)强管理
做好旅游景区、旅游接待餐厅、旅游星级酒店等涉旅企业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培训及法制宣传。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各涉旅企业自发组织开展有关服务质量培训及法制宣传活动,发布导游服务规范(一严禁辱骂殴打游客、二严禁强迫消费、三严禁变更行程、四严禁擅自甩团、五严禁虚假宣传)。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旅游景区、旅游接待餐厅、旅游星级酒店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15日
2.做好团队服务质量现场监督员。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根据全县旅游投诉通报,对排名首位的旅行社派出由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组成的旅游团队服务质量监督员,随机选择团队上团全程监督旅游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6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为营造良好的2016年春节勐腊县假日旅游环境,成立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岩 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苏红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郎 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何 跃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宁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周 琪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雷友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松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凌光文 县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海林 县国税局局长
王英杰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郎杰兼任,联络员及电话:凌光文15087616789。
检查人员抽调:从副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各抽调业务骨干1名,并将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月4日前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办公室依艳香处,联系电话:8121919,15969198881。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需要,做好执法人员的保障工作,涉及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涉及工作用餐由牵头单位负责,车辆由牵头单位提供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县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为本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经费和车辆保障。
(二)依法严厉打击。要从社会反映最强烈、游客投诉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办理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按照“勇于担当、重拳治标、立足固本、统筹推进”的思路,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打硬仗的决心,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集中宣传报道旅游市场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抓住典型案例,在社会上造声势、树典型、扩影响,形成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舆论压力。加强对游客文明旅游的宣传和提示,引导游客文明出游,营造文明旅游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