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勐腊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勐腊县审计局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勐腊县审计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勐腊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勐腊县审计局窗口网站(https://www.ynml.gov.cn/sjj/sjj.dhtml)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勐腊县新城行政中心审计局)。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勐腊县审计局窗口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勐腊县审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勐腊县审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办公室提供依申请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勐腊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勐腊县新城行政中心审计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1-8161223

传真号码:0691-8161176

电子邮件:mlxsjj8161223@126.com

邮政编码:666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勐腊县审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勐腊县审计局依申请受理窗口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勐腊县审计局网站(网址:https://www.ynml.gov.cn/sjj/113756.news.list.dhtml)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勐腊县审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申请人签字或认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勐腊县审计局网站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8605c60d-e1ce-4e53-a098-5900e32e0317)向勐腊县审计局提出申请

3.申请和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全后再予以登记办理。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勐腊县审计局依申请受理窗口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691-8161036

(勐腊县新城行政中心勐腊县审计局法规股),邮编:6663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