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腊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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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2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进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工作,为积极推动平安勐腊、和谐勐腊进程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

4.负责协调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涉及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试验区(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指挥中心、计财装备股)。

2.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勐腊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3.普法与依法法治理股。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6.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

7.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

勐腊县司法局设置10个派出乡镇司法所(非独立核算单位):勐腊司法所、勐捧司法所、勐仑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伴司法所、关累司法所、易武司法所、象明司法所、瑶区司法所、磨憨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以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为主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多措并举,务实开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3.防范纠纷小转大、民转刑、个转群,进一步加强民转刑命案预防和化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切实加大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促进调解办案数的增长。

4.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

5.认真贯彻2020年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着力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防治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落实监管和督查制度,发挥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等作用,扩大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借力社会综治资源,吸纳社区(村)干部、网络员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健全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制度。

6.坚持政治建设、从严治党,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开展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学习和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其中:行政编制 38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0。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92万元,下降6.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地方配套的统筹外退休费用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社会保险费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5.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5.6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5.69万元(本级财力1,065.6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92万元,下降6.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地方配套的统筹外退休费用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社会保险费基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5.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65.6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92万元,下降6.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地方配套的统筹外退休费用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社会保险费基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61万元,项目支出132.08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69.92万元,下降6.1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3.61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71.08万元,下降7.0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1%,2021年预算减少43.52元,下降4.8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9%2021年预算增减少1.50元,下降2.0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一般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0%2021年预算减少26.06元,下降96.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地方配套的统筹外退休费用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项目9个,安排132.08万元,如社区矫正1.0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96.12万元、公共法律服务2.00万元、普法宣传7.00万元、其他司法业务25.96万元等开支2021年预算增加1.16元,增长0.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以奖代补工作经费预算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98.5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96.1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7.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治作品的审计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2.0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5.96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经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7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8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0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2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6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2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2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6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印刷费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手续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差旅费3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29.54万元)。

维修(护)费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培训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96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54.36万元,下降67.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宣传材料印刷品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6万元,较2021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04%国内公务接待合计批次为75次,合计接待743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必须真正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州相关制度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9个,涉及金额132.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5.96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5.9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顺利办理司法局各种业务,保证司法局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法律素质,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2022年度业务装备经费25.96万元,其中:人民调解室办公桌100.97万元人民调解室办公椅100.40万元人民调解室沙发、茶几40.52万元文件柜、档案柜100.97万元台式电脑2011万元彩色打印机51.9万元碎纸机60.48万元彩色复印机12万元执法记录仪51万元便携式打印机20.80万元黑白激光打印机40.52万元彩色多功能一体机52.4万元笔记本电脑53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70.85 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2.07%,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勐腊县司法局资产总额53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0万元固定资产50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2318031500111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公开报表202202210909517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