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赵云川 来源 :勐腊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329日至5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8,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联系实际学不够,对标学习、靶向学习少。

落实情况:2022年以来,局党组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学习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勐腊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安排意见》开展学习,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对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专题制度不到位

落实情况:2022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针对第一议题第一专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议题要在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提高治理效能,引领高质量发展。二是始终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执行第一专题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行笃信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成效,奋力开创勐腊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

落实情况一是在第7次党组会上,党组成员、分管领导表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避免出现执行制度不严的情况发生。二是在第11次党组会上,通过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原有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2.对制定内控制度不严谨。

落实情况一是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对领导班子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强化一把手和会计的内控责任,确立起一把手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及上级部门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司法局实际,建立完善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建立财务状况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预测。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通过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数据比较,对财务运作中潜在风险预警预报,提出控制措施,将可能萌发的财务风险予以化解。

3.对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

落实情况2022年以来,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会议内容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会议主持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二是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人员,目前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党组会议记录员,在第10次和第11次会议上因专职记录员需回避,通过请示纪检监察组,由办公室其他同志代记;三是由分管领导或政工室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会议内容记录真实准确和规范。

4.对召开党组会议不严肃。

落实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第11次党组会上,通过我局《党组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从会议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四个方面规范司法局党组会议。

5.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今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推进会1次;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统一起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全局,服务全局根据西双版纳州深入开展四破四立四提行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三十条措施(试行)》的措施要求,围绕四破四立四提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在425日、79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县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822日召开县司法局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动员部署会。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效能革命,以钉钉子精神,把工作抓实抓好。三是树立原则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狠纠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第7次党组会上,通报了《关于对县司法局贯彻落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在第8次党组会上,通报了《勐腊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整改情况》局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报告了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书记杨忠贤通报了《勐腊县司法局党组2022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四是加强与驻县人大办纪检监察组的联系,2022年以来,积极邀请列席参加司法局党组会议9次。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够强。

落实情况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制定了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方案》重新调整了《勐腊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719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上半年勐腊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会议》97日,在第11次党组会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

2.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足。

落实情况加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涉及当前敏感问题和易引起争议的信息一律不发加强管控,对单位政务网、各类信息群加强有害信息的排查,严防出现不当言论

(四)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抓重点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有所松懈。

落实情况: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及督导组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台账资料进行重新梳理,日常工作中及时对本单位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材料和台账进行收集整理通过制作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浓厚氛围持续强化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2.对社区矫正工作不重视。

落实情况:一是719日召开勐腊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档案不规范、走访记录不完善、社矫对象不按时打卡报到等存在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二是98日至19日组织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开展一轮走访排查工作,排查是否存在对立情绪、上访风险、维稳风险等,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三是县司法局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暨特殊人群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责任;四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从7月起,安排专人对在册社矫对象在矫通定位打卡情况进行核查,有效杜绝托管漏管案(事)件发生。

3.对法治宣传有短板。

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印发《2022年勐腊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关于组织收看“云南普法·专家访谈”之反有组织犯罪法节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普法人员综合能力。二是成立了勐腊县司法局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共有志愿者12名,志愿服务队将“双服务双报到”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主题党日有机结合起,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社区服务等,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三是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入户走访电子显示屏、普法上门、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宣传,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法律咨询20人,悬挂横幅标语20条,发放宣材料5500余份。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落实情况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对公文写作格式的学习,做到文件字体、格式标准,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公文写作要求、技巧等内容供干部职工学习,扩宽干部职工学习渠道。加强学习培训,今年6月选派3名股室负责人参加勐腊县党政机关文秘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写作能力。把好材料审核关,严格要求所有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的文件必须填写签发卡,在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最后审核方可上传。

2.对会风不严谨。

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会议签到、请假制度,严肃会场纪律。注重会议质量,对上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定检查,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跟踪督办,有落实总结。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

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大额资金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并将党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附在大额资金报销单据后。2022年以来需研究三方询价事宜都严格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2.对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各项支出应当按照部门预算执行,严禁各项开支相互挤占挪用。按照政府收支科目、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和列支各项经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也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

3.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批量采购全部入账。

4.对财务人员职责不清。

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要求,财务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财政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和会计审核职责,报销单据应由会计审核。

5.对报销单据审批不严。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报销审批程序,分管领导签批后才能支付报销费用。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对未经审批及单据不齐全的费用不予报销。

6.对财务报账签批随意。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领导班子分工进行报销单据的审批。

7.对标准化项目审核不严。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制度,标准化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适当的采购方式执行,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超标准、超人员陪同接待。

落实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凡是需要本单位接待的,必须要有接待公函,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餐标、陪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通过巡察发现和自查发现的已及时进行了清退。

2.对违规用餐

落实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已及时进行了清退。

3.对无公函接待。

落实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需要本单位接待的,必须有接待公函,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餐标、陪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今年以来,未出现无公函接待情况

4.对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不予报销。发现需整改的已及时进行了清退。

5.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费、运行费用核算制度。不符合规定的已及时进行了清退。

6.对落实精简会议的要求不严格。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勐腊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会议费制度有关规定。精减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坚持按照从严、务实、节俭的原则管理会务经费。不符合规定的已及时进行了清退。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凸显。

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程。今年以来,在第11次局党组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汇报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年内将党建议题纳入党组会议程3二是结合“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打造“党建+法治”为主线的司法行政党建品牌,以党建促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开展。三是打造机关党建、法治文化长廊。在机关完成了党建长廊、法治长廊暨综合图书室建设积极开展四双活动,党支部、党员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调解、疫情防控、平安创建等志愿活动。党支部挂钩勐捧曼回庄村,积极选派基层党建组织员开展指导党建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讲党课及支部共建活动

2.对党支部换届工作走过场。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工程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流程进行选举,严肃开展换届选举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确保党支部换届符合程序、选举有效、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意识,对党支部各项工作要认真细致,杜绝出现文书材料雷同、重复、错误的情况712日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选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并及时报送情况。

3.对党支部会议程序不严谨。

落实情况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完善云岭先锋手机APP、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记录,今年以来,已开展的“三会一课”记录均按照要求进行详实记录,讨论重大事项均有表态发言记录。

4.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标准,对标对标开展支部各项工作。规范使用云岭先锋APP,及时记录、发布,进一步规范党员使用云岭先锋APP,做到及时评定积分。二是加强各支委、党务工作者党务业务培训,做到支委、党务工作者全部知晓、会开展党务工作,解决党务工作后继无人的现状。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至少1次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强化党性淬炼,提升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为推动重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持续、深入、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活动,41日至415日,勐腊县司法局组织全局39名干部职工分时段观看了《零容忍》《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系列警示教育片,局机关于49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观看,基层司法所同志和一线疫情防控的同志合实际情况自行观看。二是分享廉政教育心得交流。司法局干部职工结合观看警示片和学习典型案例后,于410日召开了一次廉政教育心得交流会,三是结合专题教育活动,2022711日。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近期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请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讲解党纪政务处分知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警示教育讲话。最后与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会议取得预期效果,目前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禁止干部职工到娱乐场所,如发现将通报并按照规定报纪检监察组处理。四是配合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18月,纪检监察组对司法局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并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6次检查出的问题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已按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发生;完成了2022年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找准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截止3月,共39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并报送纪检监察组审核。6月,针对31实职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及四级主任科员至一级主任科员填写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股室负责人建立的朋友圈、亲戚圈可能会被不法商人精心“围猎”,通过朋友、亲戚介绍认识并吃请,违规收送。7月,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局长与班子成员,司法所所长谈,分管领导与股室长谈,股室长与职工谈,谈话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廉洁自律摆在首位。针对涉及酒后驾驶干部,政工室7月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其违法行为按程序报送上级部门,该违法行为目前处于处理阶段。

3.对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勐腊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腊党办〔2019144)》《勐腊县司法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腊司法〔202017)》等文件和规定,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切实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政工室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

4.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勐腊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不得超出规定天数,针对超出规定天数涉及的职工,政工室于2022926日已对其谈话,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区分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等,严格审核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充分酝酿、讨论研究,避免出现议而不决而影响党组会议的质效;三是提高党组会议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避免出现会议记录不全、记录内容不真实,记录本涂改、增删等问题。四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表态制。

2.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规范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

(四)关于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整改问题再次出现,防患于未然。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对整改不力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促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整改责任,对整改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秉公处理、追究责任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强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今年以来,根据《关于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股所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腊组通〔201787等规定,制定了《勐腊县司法局中层(股所级)干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勐腊县司法局中层(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成立了《勐腊县司法局关于成立中层(股所级)干部任免考察工作领导小组》。826日,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通过调研推荐和民主推荐方式开展了相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召开了第10次局党组会并于29日将相关程序上报县委组织部。

2.对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落实情况719日至22日,举办勐腊县司法局2022年政治轮训。轮训学习内容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工作实际,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治教育培训、保密意识教育、综合素养和技能训练。轮训取得预期效果。

3.对后备干部培养不足。

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推荐副科级干部2、调整副科级干部2晋升职级三级主任科员1名。调整任用股室长3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工作中,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全落实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请示等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风气,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8131332;邮政编码:666300;电子邮箱:mlxsfj2006@126.com

 

 

中共勐腊县司法局党组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