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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2026年生猪良种改良补贴项目公告
作者 :李丰耘 来源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25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5〕234号)精神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2026年生猪良种补贴范围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目标
项目名称:勐腊县2026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目 标:对6000头种猪开展良种补贴。
二、项目资金投入及建设时间
1.资金投入。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48万元。
2.项目建设时间。2026年1月—12月。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勐腊县引进优良种猪或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和饲养能繁母猪的散养户。
(二)申报条件
1.规模养殖场的申报条件:①引进优良种猪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或动物A)、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系谱档案、引种方资质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付款凭证(收据或发票)。②自养种公猪开展人工授精必须具备:种公猪证明材料(图片、生产台账等);能繁母猪数量证明,人工授精时的照片、耳标号、配种登记表等。③外购精液种公猪质量要求。养殖场(户)应购自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在采精前非洲猪瘟,口蹄疫等检测合格种公猪生产的精液均可列入项目实施范围。④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和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法定代表人记录查询截图。⑤应实施强制免疫(提供免疫档案),鼓励参加能繁母猪保险。
2.散养户的申报条件:申报的能繁母猪应实施强制免疫(提供免疫档案),鼓励参加能繁母猪保险,申报人与能繁母猪的水印合影照片(能繁母猪的特征要明显)、申报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到乡(镇)畜牧兽医部门申报。
四、补贴标准
每头种猪每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0元;根据项目实施中实际申报的种猪数量进行补贴,超过6000头的不再进行兑补(补贴数量根据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计算)。
五、项目申报时间
自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完成补贴目标数量为止。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
1.项目主管单位: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实施单位:勐腊县畜牧兽医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携带相关材料到本辖区畜牧兽医部门进行申报。咨询电话:0691-8121446。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