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勐腊县人民政府>>勐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勐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勐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09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西政办函〔2016〕37号)、《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腊政办函〔2016〕140号)和《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问题,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定了由岩坎燕局长担任组长,赵梦飞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审查和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股长为成员,成员要将涉及到本股室政务公开的材料汇总到秘书股,由秘书股专职人员负责公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民族宗教、通知公告和政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理各类公开事项,未收到公众向我局提出的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投诉的情况。群众主要通过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咨询,咨询的内容涉及民族宗教业务办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权责清单等方面。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