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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28
监督索引号53282314031400000
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指导和监督乡(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牵头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社会救助的相关规定;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试验区(合作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试验区(合作区)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试验区(合作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处工作。
5.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试验区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全县、试验区、试验区(合作区)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勐腊县殡仪馆;勐腊镇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支部“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二是深入推进“两个革命”,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三是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树牢担当精神,针对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苦干实干、创新突破,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强化正向激励,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最大程度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加速养老服务、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提标扩围等,聚焦年度民政经办人员素质提升,完成年度政策业务培训任务,开展每半年一次的复核、排查、抽查工作,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完成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提标工作,确保每月10日前完成城乡低保、特困金发放。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实现低收入人口账实相符,巩固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及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成效,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研究推进解决社会救助后工作及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加大推进“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办结率达到100.00%。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流程,完成村(社区)协理员配备率达100.00%。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度,为全县农村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积极申报关累镇、象明乡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新建项目;完成勐伴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瑶区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数。三是倡导殡葬新风,积极推进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加快落实火葬区火化工作提升火化率和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少数民族生态安葬的建设步伐。尽快落实易武镇、勐仑镇、勐捧镇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并开展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公路沿线大型墓碑制造企业、场所、营销点清理整治。
3.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能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五社两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以社工站为龙头,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延伸带动社区志愿服务站加速发展,有效链接资源、高效整合要素,实现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二是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建的途径和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三是好做实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后半篇文章,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减负增效赋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 11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17名。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7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07.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80万元,增长1.54%,增加原因主要是:1.本年城乡低保资金按县级配套比例纳入年初预算,年初预算相应增加;2.勐腊县殡仪馆安葬费、墓穴管理费、绿化费、材料费事业收入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2.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2.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90万元,下降0.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方式改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0.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762.8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0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0万元,增长1.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本年城乡低保资金按县级配套比例纳入年初预算,年初预算相应增加;2.勐腊县殡仪馆安葬费、墓穴管理费、绿化费、材料费事业收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00万元,项目支出1325.8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90万元,下降0.7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18.23万元,下降59.5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预算项目类别变更;二是编外人员减少2人;三是本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方式改变,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8%,比2023年预算减少121.73万元,下降23.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方式改变;二是编外人员减少2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比2023年预算增加1.02万元,增长下降3.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8%,比2023年预算减少495.93万元,下降98.1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预算项目类别变更。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3年预算增减少1.6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采购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1325.87万元,如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资金等开支。比2023年预算增加604.33万元,增长83.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预算项目类别变更;二是城乡低保资金按县级配套比例纳入年初预算,年初预算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5.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29.33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经费154.22万元、小乡干部生活补助经费9.02万元、精简退职生活补助经费0.51万元;勐腊镇敬老院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65.5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2.11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204.9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1.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设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8.其他人员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5.97万元,主要用于勐腊镇敬老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44.6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4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6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1.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8.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生育保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9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7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8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81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万元,项目支出801.87万元);
救济费52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24.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207.3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43.70万元,增长26.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安葬费、墓穴管理费、绿化费、材料费支出增加。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5.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货物采购预算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72万元,较上年减少1.04万元,下降3.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3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3万元,较2023年减少1.04万元,下降3.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0次,共计接待4505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9万元,较2023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5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个,涉及金额1325.8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4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5个,涉及金额1325.87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17.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3.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44.6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发放勐腊县户籍,经残联部门依法认定的重度一级、重度二级残疾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预计2024年发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0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0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00人。
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4.2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预计2024年80-99岁老人4000人,发放高龄补贴50元/人.月,100岁以上老人20人,发放高龄补贴300元/人.月。达到补助标准的老人要达到100%覆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不定时性与突发性,因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与时间做出及时响应,应救尽救。每月至少街头主动巡回救助1次。2024年预计救助50人次,针对救助对象情况,及时送医院救治或送其返乡。及时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预计2024年农村特困供养人数300人,月均1190元,城市特困供养50人,月均119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23.43 万元,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4.97%,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6.45万元,比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12.24%,减少的原因是:为节约开支在每人0.50万元经费的基础上下调15%,导致在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勐腊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50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62万元,固定资产2839.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19.32万元,无形资产94.93万元,其他资产14.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4.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3.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23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