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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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和年检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县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7.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承办辖区内婚姻登记,边民婚姻登记和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县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办理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核查力度,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下发了《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核查的函》、《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的函》,加大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排查力度,精准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2022年,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006687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610.70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30339人,累计发放城乡特困金437.74万元。二是制定《关于全面开展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排查解困工作方案》,对脱贫人口风险未消除家庭、困难学生家庭等困难群体组织开展排查。三是制定《勐腊县民政局开展民政保障对象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农场的特困供养人员、高龄补贴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等民政保障对象逐户进行排查核实是否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2.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成果。一是成立了县民政局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三类对象中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未消除风险户开展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工作对接。2022年,三类人员及脱贫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共12693219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008.26万元;享受特困供养保障政策共8391人,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85.99万元;享受临时救助政策共6382479325.87万元。

3.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勐腊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对接。二是建立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卫健、人社、殡葬的死亡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开展民政保障对象死亡人员排查。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制定了《勐腊县民政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工作对接,对因疫情隔离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救助。2022年,共给予临时救助2624户,发放救助金1338.13万元。        

5.多渠道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一是推进政府救助平台使用。通过加强政府救助平台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截至1231日,群众通过平台群众端提交申请共受理完成964 件。二是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工作,积极探索跨户籍申报社会救助。截至1231日,共办理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207674人。

6.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制定《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通过自查清理、集中清理核查、集中整改三个阶段对2018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民政领域惠民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问题建立清单逐一整改,同时完善临时救助、价格临时补贴、孤儿补助一卡通发放工作机制。

7.积极推进社会事务各项工作。一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优化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在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处、加装敬老院电梯项目2处、老年互助站1处、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4处,已完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处、老年互助站1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1处。二是完善保障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工作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对纳入保障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散居孤儿29人,发放补助资金37.6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人,发放补助金21.52万元;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8人,7万元。三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共39336人次,累计发放补贴284.148万元;享受80岁以上高龄补贴3222人,其中100岁以上10人,累计发放补贴196.73万元。四是大力展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持续开展街头巡查和寻亲工作。五是殡葬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截止1231日,殡仪馆共火化遗体数721 ,骨灰寄存127个,出动殡仪服务车703辆次,提供守灵服务12场次,提供悼念服务5场次,冰冻遗体35具(其中无名尸6具)。六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共办理婚姻登记2180对,其中结婚登记1212对,离婚登记518对。完成婚姻电子档案录入74599份。

8.地名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持续做好界线联查工作。牵头与景洪市于7月开展界线联查工作,配合完成了江勐线联检任务。二是按时保质完成地名信息库数据录入工作,推动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三是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

10.严控人员资格联审。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联审机制,两委组成人员资格审查实行联审制度,对村干部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候选人资格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提供结论性意见。

11.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印发了《勐腊县 2022 年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腊民政联发〔20224 号)文件要求。指导各乡镇规范村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工作。2022年勐腊县86个村社区已完成新一轮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12.新设立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经县政府批准设立勐仑社区、关累港口社区,在20221125日至129日陆续完成党组织及居委会委员选举工作,新成立社区两委班子已配齐,目前正有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13.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截止1231日,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共有108家,全县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7家,注销社会组织5家,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家,住址变更1家,法人变更2家;截至目前已完成93家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年检,年检通过率100%

14.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收集各个协会商会问题清单,积极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为商会企业协会疏困解难;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勐腊县支行、勐腊县金融办联合组织召开勐腊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研判会,深入研判辖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1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稳民政发展方向。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重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民政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勐腊县殡仪馆;

2.勐腊镇敬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勐腊县民政局(统一核算勐腊县民政局机关及勐腊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财务收支),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其他事业单位2个:一是勐腊县殡仪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二是勐腊镇敬老院(统一核算勐腊镇、勐捧镇、勐仑镇、易武镇4个敬老院财务收支),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259,81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83,555.90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76,264.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4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346,007.93元,增长16.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71,499.47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正常提标,拨入经费增加;二是针对边境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力度加大,拓宽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临时救助资金收入大幅增加;三是边民补贴发放人数增加,拨入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收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25,491.54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殡葬用品销售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02,258,129.52元。其中:基本支出7,700,185.05元,占总支出的3.81%;项目支出194,557,944.47元,占总支出的96.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311,145.22元,增长16.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847.37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大多使用上级分配的项目资金,本级配套的基本资金使用较少;项目支出增加28,426,992.59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正常提标;二是针对边境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力度加大,拓宽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三是边民补贴发放人数增加。以上原因导致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00,18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88,60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578.94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557,944.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70,922.3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完成2019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091,747.20元;

2.完成勐满农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829,551.40元;

3.完成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2,185,519.81元;

4.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3,318.00元;

5.完成勐腊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751.89元;

6.完成磨憨镇尚勇村委会养老互助站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65,000.00元;

7.完成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支付项目资金5,400.00元;

8.完成关累镇坝荷村委会老年互助站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40,000.00元;

9.完成2021年勐捧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11,641.00元;

10.完成勐满镇曼飞龙老年互助站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39,980.00元;

11.完成2021年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支付项目资金197,013.00元;

12.完成勐腊县骨灰、公墓、墓穴建设项目,支付项目资金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95,46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相比增加29,977,572.76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正常提标;二是针对边境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力度加大,拓宽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三是边民补贴发放人数增加。以上原因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两新党支部书记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088,1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基本运转开支、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沿边居民补助金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养老体系项目建设及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2,75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及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9,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8,140.50元,支出决算为17,84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04.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8,140.50元,支出决算为17,84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0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有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控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缩减开支;2.因疫情原因,各类检查督查大幅减少,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48.24元,下降2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08.24元,下降2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0.00元,增长84.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2021年预存公务车燃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民政保障对象信息核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564.83元,比上年减少14,400.59元,下降7.1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腊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6,922,839.79元,其中,流动资产2086131.47元,固定资产36,609,316.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979,264.65元,无形资产1,104,857.00元,其他资产143,269.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5,900.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99,9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9,752.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2,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20,59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4.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9,752.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314031401111

腊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8094046285.xls.xls.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