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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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指导和监督乡(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牵头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社会救助的相关规定;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试验区(合作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试验区(合作区)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试验区(合作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处工作。

5.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定全县、试验区(合作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试验区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全县、试验区、试验区(合作区)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成果,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一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及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特困对象保障标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继续实行主动发现机制,深入基层走访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或城乡特困保障范围;大力开展临时救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尤其是因疫致困的,及时办理临时救助,实现动态化应保尽保。三是积极探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新思路,多部门、多渠道协同发力,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关怀、留守老年服务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加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度,为全县农村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项目体系。2023年计划申报3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个互助养老服务站、加装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电梯2部。三是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加快落实火葬区火化工作提升火化率和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少数民族生态安葬的建设步伐。

3.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能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稳步推进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效提升基层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创新五社两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以社工站为龙头,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延伸带动社区志愿服务站加速发展,有效链接资源、高效整合要素,实现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三是好做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会同组织等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减负增效赋能,巩固和拓展社区万能章治理成果。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4.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管理和支持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一是全面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环节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巩固专项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 11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17名。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163.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9.42万元,增长17.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腊县民政局(本级)按要求将满两年仍将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6.7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6.77万元(本级财力1776.7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63万元,增长16.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腊县民政局(本级)按要求将满两年仍将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0.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776.7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6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42万元,增长17.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腊县民政局(本级)按要求将满两年仍将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23万元,项目支出721.5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5.63万元,增长16.0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5.2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42万元,增长9.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保险等增加,工资、保险基数正常提标;二是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增加,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21%,比2022年预算增加60.59万元,增长13.2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工资、保险等增加;工资、保险基数正常提标。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3%,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5.3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91%,比2022年预算增加32.38万元,增长6.8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增加,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5%,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4个,安排721.54万元,如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资金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151.21万元,增长26.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腊县民政局(本级)按要求将满两年仍将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7.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及干部离任审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50万元,《勐腊县地名志》(19832015年)编纂工作经费6.00万元、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经费0.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2.9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专项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1.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高拍仪设备6.00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0.81万元,公益性公墓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54.9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5.67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5.18万元、儿童之家建设上级专项补助经费20.49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66.41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经费154.22万元、小乡干部生活补助经费9.71万元、精简退职生活补助经费0.51万元、勐腊镇敬老院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101.97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275.99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204.99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71.00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2.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设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勐腊镇敬老院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43.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1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6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4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万元,项目支出4.81万元);

手续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会议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培训费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96万元);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工会经费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0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6万元,项目支出502.85万元);

救济费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办公设备购置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2万元)。

5.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2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25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22.77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0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68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63.6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43.79万元,增长36.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腊县殡仪馆事业收入增加。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7万元,较2022年减少1.06万元,下降3.63%,国内公务接待合计批次为467次,合计接待4677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5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5个,涉及金额3591.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547.84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5.1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3.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43.4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发放勐腊县户籍,经残联部门依法认定的重度一级、重度二级残疾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预计2023年发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0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0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00人。

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4.2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预计202380-99岁老人3450人,发放高龄补贴50/.月,100岁以上老人20人,发放高龄补贴300/.月。达到补助标准的老人要达到100%覆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存在不定时性与突发性,因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与时间做出及时响应,应救尽救。每月至少街头主动巡回救助1次。2023年预计救助50人次,针对救助对象情况,及时送医院救治或送其返乡。及时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2.32 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0.72%,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殡仪馆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29 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6.51%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勐腊镇敬老院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5.8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24.73%增加的原因是:招考录用1人,运行经费及工会经费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腊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51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93万元,固定资产255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97.93万元,无形资产102.36万元,其他资产12.7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腊县民政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314031400300111


3.2023年度部门公开报表20230228105336077.xlsx.xlsx(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