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勐腊县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1

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勐腊县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李兴旺发起人

报送的《勐腊县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协会成立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办法》的规定,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登记

二、《协会》必须在3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在备齐登记所需材料后,到我局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三、《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勐腊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协会的自律机制和财务监督力度及党的组织建设,并于每年531日前到我局进行年度检查。

四、今后,凡《系会》的重大活动请事先告知我局,登记事项如有变更,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勐腊县民政局

                         201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