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勐腊县地名命名采词库》的公告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3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服务,丰富勐腊县地名文化内涵,彰显勐腊自然、人文特色,延续和传承地名文脉,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勐腊县民政局拟建立《勐腊县地名命名采词库》,对各类地名专名词汇进行储备,用于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词库信息,详情如下:

      一、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地名命名采词征集主要用于勐腊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区及所辖10个乡(镇)范围内使用。包括街路巷、桥梁、亭、住宅区、公园、广场、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旅游景点以及所辖10个乡(镇)乡村道路等名称

二、地名命名采词原则

(一)地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

(二)地名采词要符合勐腊县地域特色,体现地名特征、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彰显勐腊县历史、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突出区域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特别关注具有地域特色、深厚文化的老地名挖掘;

(三)地名采词要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四)不以人名、企业或商标名称命名;不以国家领导人、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

(五)地名采词要用字准确规范,无歧义,通俗易懂,不使用生僻字;

(六)地名专名采词应避免大、洋、怪、重,不与本区域内现状街路巷、桥梁、亭、公园、广场、居民点、大型建筑(群)、自然地理实体等现有地名重复;

(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征集时间

     长期。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有意者可填写《勐腊县地名命名采词库征集表》并发送至联系邮箱:mlmzb-012@163.com,联系方式:0691-8122344

      五、注意事项

(一)采词名称须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地名征集属公益活动,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勐腊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属勐腊县民政局。

 

附件:勐腊县地名命名采词库征集表

                             勐腊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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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勐腊县地名命名采词库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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