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民政局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6
勐腊县审计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审计,截至2022年10月31日,经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12个问题,进行检查,其中:已整改9个,正在整改3个。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推进整改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民政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树立问题整改一盘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办法、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政策等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分析问题出现的根源及工作薄弱环节,从根源上纠偏整改,并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全面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管措施。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敬老院的监管力度,完善、细化建立行之有效的敬老院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公示制度。
(四)按审计报告要求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多发资助资金及错发补助资金。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年度,涉及审计内容共有1大类,审计查出问题共12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3项。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一:未认真审核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多补助运营资助资金共计53 92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0月27日已收回多补助的资助金53924元。一是及时向运营方傣乡巾帼养老有限公司追回多补助资金;二是加强对《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规〔2019〕25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2〕41 号)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相关指标要求对养老机构及供养对象进行等级评估,按月核实入住人员情况,杜绝错评等级、错发补助资金现象。
问题二:向已死亡人员发放高龄津贴,涉及金额60 8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错发的高龄津贴已经全部收回。
一是列出应追收人员清单,协调各乡镇、农场及相关银行逐一追回错发补助;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加强与疾控、社保、公安、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基础数据交换核对机制,定期核实享受补助人员情况;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实效性,要求各乡镇、农场,村、社区每月30日排查上报当月死亡人员统计表,压实责任,提高精准率,杜绝死亡保再次发生。
问题三:未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要求,特困供养资金发放从2022年10月开始由“一卡通”平台发放。特困供养金将于2022年10月起发放至供养服务机构。
问题四:未明确集中供养人员供养金支取标准,支取供养金未进行会计核算及登记会计账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严格规范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记账程序,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做到每个老人每笔款项收支均有账务记录;三是从2022年10月起每月进行财务公开公示。
问题五: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与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出台的养老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发展计划,储备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乡镇养老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完善多种形式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由于新建、扩建养老服务机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相应建设用地,需要政策、资金支持及多部门协同,需长期开展。
问题六:养老机构总体入住率偏低。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改变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思想观念;二是通过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条件、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引导,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床位和服务队伍人才结构,吸引老年人入住,提升入住率。需长期开展。
问题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未达到70%以上要求。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民政局将继续积极进行项目申报,结合“十四五”规划争取中央、省级、州级资金及各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完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通过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政策,不断增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多格局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需长期开展。
问题八:评委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标准进行评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申报、审批、招投标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完善项目台账。
问题九:西双版纳傣乡巾帼养老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配备1名有资质医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傣乡巾帼养老有限公司按协议规定在勐腊镇敬老院配备1名有资质的医生。
问题十:未安合同约定及时归档监理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习提升,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管理,及时收集各方材料,建立完善项目档案台账。
问题十一:向不具备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供应商发包勐捧镇敬老院消防工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勐捧镇敬老院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当时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当时也未要求养老机构需要安装消防设施。2020年国家民政部要求养老机构必须在规定期限增加消防设施建设。2021年初,县民政局完成该院消防设施建设。2022年10月已经完成勐捧敬老院土地使用手续办理。目前正在协调设计公司、质监站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问题十二: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相关政策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县城需进行改造老旧小区底数;二是加强与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社区等相关单位协调,采取就近老旧小区共建、共享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相结合等方式,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由于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缺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用房问题,此项工作需要长期开展,逐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规范资金使用。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执行财务记账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四)努力提升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的功能设施,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专业、特色的养老机构,强化养老基本服务供给。集中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填补社区养老服务空白,补齐养老服务短板。
(五)严格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加强项目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事项,及时完善项目台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