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勐腊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掩不遮、不回避、不推卸、对号入座、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站位、统一思想。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提出的建议和工作要求,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办等工作。期间,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明确分工。局党组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了《中共勐腊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32条整改措施,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部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对下属单位管理和监督力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财经纪律执行力度、对下级单位财务工作监督、工程项目管理、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九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局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全程指导、认真督办。对整改工作采取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指导、认真督办进度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对重大问题、关键环节、难点问题的整改,邀请纪检组一起分析研究、指导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推动、有人落实、有人监督。
(四)全面认领,深入整改成效显著。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通知》(腊巡办〔2021〕11号)的整改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切实把整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上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3个方面3个问题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3个方面10个问题32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问题(31个细化项),其中1个问题1项整改措施不到位。
二、上轮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强化规矩意识,着力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勐腊县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增强遵守《条例》《规则》的自觉性。认真汲取以往出现的“党组议事不规范、临时动议、违规决策、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教训,凡党组议事坚持民主集中、集体领导、事前酝酿、会议决定,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专项(大额)资金使用安排,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安全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程,坚持把有效推进机关基层党建作为促进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来抓,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摆在关键位置。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加强了对局机关支部学习的指导,对支部的党建台账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党建工作开展的痕迹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实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杜绝签订责任书流于形式的现象,同时,督促分管股室、单位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要求落实好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巡察“回头看”发现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不力,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把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升党组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2021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2次,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2次,党支部学习3次。二是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完善规范主题教育台帐资料,将缺少的民主生活会请示、批复、会议材料,以及谈心谈话记录表都收集归入台帐。三是着力抓常督导,积极履行社会组织党建职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将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调整充实社会组织党委委员、明确职责分工,县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分级分片负责联系社会组织各1个党支部,及时给予党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并适时开展党务知识教育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有效开展党建活动。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部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有折扣,工作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局党组建立完善了定期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政策、定期研判局势、定期分析问题、定期排查风险、定期部署工作,确保局党组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民政资金发放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县2014年至2020年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同时,对全县2018至2019年边民补助再次开展核查。一是针对审计存在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审计部门的审计决定及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追回不符合领取低保、特困金、边境居民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资金。二是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对审计发现2019年公职人员领取边民补助情况倒追2018年领取情况,追回了公职人员领取2018年边民补助资金;对全县2018-2019年边民补助再次开展核查。发现存在死亡人员、公职人员、居住地不满半年领取边民补助资金已全部追回。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对涉及民政新申报、新建、在建、未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台账。加强与其他项目主管部门间的协调联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目前,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工作主体已完工,将于近期组织初验,后续附属工程加紧施工中。四是全力维护团结,把思想政治建设的切入点放在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上。深入进行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和严格执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全面启动班子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班子例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把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办事公道,把握全局,协调关系,注意发挥副职的作用,支持副职的工作﹔副职则认清角色,主动当好配角,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从而使领导班子成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有机整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求同存异,相互补台,相互支持,从而达到真正团结的目的。
3.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力度不足,监督还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项,正在整改1项)
进一步建立完善局党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对下属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问题、排查风险、部署工作,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各下属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是及时清退了2名殡仪馆返聘的退休事业单位人员,完善了下属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但县殡葬管理所和殡仪馆每年经手的经营性收入项目多,数额巨大,需对工作人员专题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对财经纪律开展学习等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规定,督促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专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开展财务学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学习《预算法》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对养老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理解,定期、不定期对我县养老体系建设情况作研究、研判,根据国家政策方向做好养老体系建设计划。勐仑镇敬老院的选址工作正在协调中,勐捧和易武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已于 2021年2月完工,下一步将按照养老机构建设相关指标要求,进一步实施适老化设施达标改造;勐腊镇敬老院于2019年12月实行公建民营,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由于勐捧、易武敬老院正在进行设施设备达标改造,勐仑敬老院属危房待选址重建,所以目前全县集中供养对象均集中安置于勐腊镇敬老院,鉴于勐腊镇敬老院无办公场所,少数管理岗工作人员集中到局机关办公楼,开展各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待勐捧、易武敬老院提质改造完工后,回迁集中供养对象及工作人员。三是加大民政系统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民政业务员惠民政策、知识解读培训会,充分发挥基层民政业务员在基层群众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村寨广播等加强对群众最关心的边民补助、婚姻生育、社会兜底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火化补助等惠民政策,提高知晓率,加大对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力度。四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计划上半年组织1次全县乡镇农场民政助理、民政经办人及协理员民政专题业务培训,及时解读民政相关政策,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并且要围绕日常工作中社会救助基本流程和申请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作详细的业务辅导,促进全县民政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压实了领导班子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以责任的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政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并将单位存在的风险点纳入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完善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档案台账收集整理,规范行业扶贫工作会议各项程序,完成城乡低保绩效工作台账。高度重视,主动对接、积极协调,把沪滇扶贫协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力助脱贫摘帽有效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两地民政部门扶贫协作事项。对东西部扶贫项目勐腊镇敬老院凉亭、勐伴镇回落村委会卡咪小组舞台大棚项目进行排查整改,完善了资金支付的票据、项目审批资料、拨款申请等,并进行了归档。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民政工作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及时调整充实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把扫黑除恶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严格把关上报材料,指导具体负责同志开展好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开支预算,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规范和管控,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对5000元以上的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严禁“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同时,将大额支付会议讨论依据归入记账凭证。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勐腊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和开支标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差旅活动的内控管理,报销环节财务审核把关,对接待的内容和附件加强审核。超接待的接待费用、出差多报的伙食补助已退回。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同时严格要求各股室加大对资金发放的审核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精准施救、深化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发放精准。多发的高龄补贴已退回。四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内部控制覆盖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形成长效机制。经与县财政对接,老龄工作经费、老龄事业专项经费以“转拨资金”形式拨付老年体协使用,会议记录做原始单据,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原始单据作为支付附件。同时,完善了原始单据的整理归档。
6.关于对下级单位财务工作监督有盲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学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学习《预算法》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执行,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勐腊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勐腊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单据,聘请云南耕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勐腊镇敬老院、县殡葬管理所2018年—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审清查,并完成相关报销单据。三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对下属单位财务情况邀请第三方进行内审。多报差旅费已退回;对于特殊的加班就餐费用,规范核销单据的签字审核,目前不规范已完成整改。四是监督下属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违规发放的慰问金已退回。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务规定执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审核大额资金支付原始单据,完善了单据签字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7.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监管,对项目实施纳入党组议事。加大对项目涉及业务股室、下属单位项目施工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同时加强对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和后续等全过程的管理。对勐腊镇敬老院厨房施工项目已完成了排查整改,补充完善了项目材料。二是加强对项目管理及实务的学习,掌握项目实施各项程序,按照项目实施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已建、在建项目的档案台账。对勐腊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排查整改,补充完善了项目材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关于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建立抓党建责任清单,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支部书记每半年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并对开展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加强对支部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支部撰写、产生的材料要经支部书记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党员政治生日等党内活动,营造严肃活泼的政治氛围;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时,严格按照上级党工委文件要求,规定动作不少,自选动作有创新,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组织党员同志从思想、工作、生活方面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意见,认真落实和开展谈心谈话。其次加强对党建台账资料的管理,严格收集完善痕迹资料的收集,包括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以及会议简报等,确保每次会议都有痕迹材料,并认真整理归档。
9.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在职责范围内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股室、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具体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齐头并进。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分管领导与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上半年党风廉政谈话1次,“第一种形态”专题约谈1次,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三是认真落实好“一点评、两清单”工作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书记点评”,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对各股室(局属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出各股室、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抓好制度执行和督促检查落实,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规范2021年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填写,并对2020年填写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10.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督促县民政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参加县民政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督促县民政局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列席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县民政局民主生活会、县民政局巡察工作动员反馈等会议;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瞒案不报的分管领导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杨文娟,电话8122344,电子邮箱mlmzb—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