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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勐捧镇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13
捧政发〔2025〕56号
关于印发《勐捧镇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
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各中心(队):
现将《勐捧镇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勐捧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勐捧镇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勐腊县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方案》,为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路上不落下一户困难家庭、不落下一个困难群众,结合勐捧镇实际,建立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全社会合力,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网络逐步健全完善、能力有效提升、机制不断健全,实现“乡(村、社区)吹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前移社会救助关口,实现全县困难群众能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获帮助,确保不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实现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质升级,边疆民族团结繁荣。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精准关爱帮扶
以困难群众个人意愿需求为前提和导向,精准识别困难群众,根据其实际困难和需求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关爱帮扶服务,实现困难群众应帮尽帮,全覆盖,无遗漏。
(二)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按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组织架构开展分层分类关爱帮扶,实行县级行业部门按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全县各自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关爱扶工作的强大合力,困难群众应帮尽帮,聚合力,见实效。
(三)主动发现,及时救助
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快速响应并给予关爱帮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帮扶。
(四)动态管理,持续跟踪
对困难群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关爱帮扶措施,确保关爱帮扶工作的持续性、针对性,直至销号。
三、服务对象
镇政策兜底保障范围外困难群众关爱帮扶服务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以及其他需要关爱帮扶的困难对象。低收入群体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结合工作需求分别按重点、次重点、一般对象3个类别进行分层分类予以关爱帮扶,集约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关爱帮扶。重点对象主要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对象、临时突发严重困难对象。次重点对象主要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突发一般困难群众。一般对象为除重点关注对象和次重点关注对象的其他需要关爱帮扶的困难对象。
四、主要任务
(一)排摸困难群众风险隐患。各村(社区)组织对范围内所有服务对象家庭从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就业状况、家庭和谐度等维度进行风险隐患排摸,按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三类分层分类进行动态摸排。对上述事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存在严重风险障碍的,要在发生的2日内逐级报告至镇人民政府并落实救助措施并开展救助工作。
(二)分层分类解决急需困难。分层分类为困难群众解决面临的急需困难,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的原则,能在村级解决的在村级范围内统筹解决,如救助政策解答、物资代购、家务整理、日常生活照护、文明银行、设立“1元公益基金”、使用集体经济帮助等通过村民力所能及互帮互助、投工投劳、小额资金募捐等可以解决实际困难的关爱帮助;能在乡(镇)级解决的在乡(镇)范围内统筹解决,如为困难群众提供人文关怀、捐款资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支持、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政策保障申请、身体健康检查、设立“10元公益基金”等通过镇人民政府发动动员、通过镇级力量可以统筹解决的事项;在乡(镇)解决能力范围外、需要县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由镇人民政府按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及服务事项清单报请相应县级行业部门推动解决,或报请县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交办,如司法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定向募捐资助、心理健康培训、大额定向专项救助、地质灾害救援、重病医治等。由乡镇人民政府按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及服务事项清单报请相应县级行业部门推动解决,或报请县政策兜底外的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交办。一些难以明确的事项,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研究确定。
(三)转介链接救助服务。对于本级一时间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需求,第一时间采集救助需求逐级转介上报,直至县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涉及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的事项,和镇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的派单,各涉及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寻求解决的方式方法、安排专人认真办理,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限,不得无故推诿扯皮。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公示关爱帮扶困难群众的职能职责清单、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报送镇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跟踪回访关爱帮扶成效。镇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各部门关爱帮扶情况、转介服务落实情况、动态调整情况等进行跟踪回访,动态了解关爱帮扶落实情况及关爱帮扶措施落实成效,以及服务对象教育、生活、生产、医疗等改善状况,为及时调整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及关爱帮扶措施提供意见建议。
五、分层分类确定关爱频率
(一)重点对象
村(居)民小组挂联干部每半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村(社区)挂联干部每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乡(镇)挂联干部每两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县级挂联部门干部每季度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
(二)次重点对象
村(居)民小组挂联干部每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村(社区)挂联干部每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乡(镇)挂联干部每两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县挂联部门干部每季度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
(三)一般对象
村(居)民小组挂联干部每月关爱帮扶不 少于1次,村(社区)挂联干部每月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乡(镇)挂联干部每季度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县挂联部门干部每半年关爱帮扶不少于1次。
六、方式及内容
(一)邻里乡亲互爱互帮互助。把邻里乡亲互爱互帮互助纳入村规民约,因地制宜划定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熟人熟地优势,充分开展邻里互助、相互协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如,家务料理、农活帮助、生活照料、物资采购、协助办理有关事项等,原则上能在村级解决的事项在村级解决,村级解决不了的由网格长向上逐级报告寻求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困难事项的解决情况,能销号的及时销号。
(二)定期上门关爱帮扶服务。按照挂钩联系、网格划分区域及分层分类关爱帮扶频率工作要求采取普遍走访和重点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入户走访慰问,对困难群众对象进行走访看望,了解其生产生活、教育、医疗支出等情况。对临时突发重点对象,在重大变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走访到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关爱帮扶方案并开展关爱帮扶服务。
(三)党员及志愿者结对关爱帮扶。鼓励各级党员、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与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关爱帮扶,加强思想引导,“扶志+扶智”相结合,启发困难群众增强自力更生、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勇气,并通过多途径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提供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陪伴等相关服务。
(四)建立完善困难群众报告机制。依托辖区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框架,各级网格长是所在网格单元关爱帮扶活动落实沟通协调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摸排调查,主动发现,建立村(组)—村(社区)—乡(镇)第一时间报告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镇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收到困难群众帮扶需求后,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职能及工作分工,对救助对象进行帮扶。镇级解决不了的报县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工作,镇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发挥全镇范围内关爱帮扶工作牵头职能职责,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主动作为。
(二)确保动态“无遗漏”。各村、社区要统筹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网格员、社工站、志愿者等作用,分层分类开展关爱帮扶服务,每月动态核实关爱帮扶对象情况,应纳入的第一时间纳入,应调整分类等级的及时调整。对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群众要主动告知申请政策内救助,对申请有困难的,应主动为其申请提供帮助,确保群众求助有回应、救助要及时。
(三)强化资源统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转介的需求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好相关救助及关爱帮扶措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积极筹集谋划能够提供的资源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促进社会救助需求方、资金方、服务方三方有效对接。
(四)做大服务储备。镇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建立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组团服务、党组织群(社)团、爱心人士等各部门、社会各界可提供服务信息池及沟通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机制。倡导“县乡村组”四级结对困难家庭的“垂直”关爱帮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关爱帮扶工作,直至困难消除。
(五)强化调度通报。镇政策兜底外的关爱帮扶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季度调度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