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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捧镇2025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
来源 :勐腊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06
捧政发〔2025〕4号
春夏季是全镇全年大气污染攻坚的关键时段,对能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具有决定性作用,为有效应对全县春夏季大气季节性污染问题,我镇根据县级大气污染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提升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扎实推进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及攻坚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强措施、控内源、腾库容、削峰值、减天数、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防控、协同治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科学、依法、精准治污。突出重点、科学研判、分区施策、协同治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任务持续攻坚。精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提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群众蓝天幸福感。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5月
(三)攻坚目标
2025年,勐腊县空气质量优良率、重污染天数和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指标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在州级未下达目标计划前,1—5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每月控制目标待州下达后,另发文执行)。
二、措施任务
坚持“清内源、腾库容”,着力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
严格治理“四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有效管控“三烟”(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精准管理“三气”(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炉窑烟气),全面夯实治理基础。污染高峰期间要坚持“削峰值、减天数”,以细颗粒物、臭氧为重点因子,根据大气污染时空特征,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一)重点工作措施
1.全面整治施工扬尘。按照“清源头、优管理、建长效”的要求,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开展常态化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组、水利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强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监管,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车辆冲洗,防止物料遗撒或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杜绝“滴撒漏”。在物料运输车辆集中通行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物料遗撒、车身不净、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短期裸露的闲置土地进行围挡、覆盖;长期闲置(3个月以上)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道路交通养护组),镇执法队、勐捧镇交警队)。
3.严格管控焚烧污染。坚持疏堵结合,不断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村委会、(社区)、党组等党员领导干部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春夏季大气污染攻坚期,应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监管,加大对秸秆焚烧高发村、组区域的巡查力度,在大气扩散条件差、空气出现污染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坚持人技结合,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强化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监管执法。要加强镇区及周边人口集中区域以及重要设施周边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的监管力度,切实制止随意焚烧行为。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严格落实林业采伐剩余物焚烧监管责任,继续严格执行3—5月严禁森林用火的规定,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组、林草组、环保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及时清洗油烟治理设施并建立台账,使油烟达标排放。对敏感区域周边要进一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规划部署,逐步减少敏感区域周边布局餐饮业态,减少油烟污染。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依法从严管控露天烧烤,重点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勐捧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加强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泼水节等重点时段管控,科学划定并公告禁燃区,严防因无序燃放造成污染天气的发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紧盯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三个环节,减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状况,当可能发生污染天数时,要第一时间采取加强燃放管控、清扫增湿等措施,切实避免发生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勐捧镇派出所、镇执法队、环保组、林草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严格矿山堆场扬尘管控。全面推进矿山、采石场、采砂场、砖瓦厂等工矿企业的粉尘和扬尘治理工作,督促企业采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施工围挡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工业企业、公路货运站、物料堆场规范管理,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企业物料堆场必须建设密闭设施,进行密闭管理,防止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临时露天堆场必须建设喷淋、围挡、覆盖等设施,装卸物料产尘环节必须实行湿法作业。(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交通组、环保组、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家具、木材加工、洗涤、橡胶加工、汽车维修、加油站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橡胶加工等排放臭气的企业进行严格管控,配合县级加大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对超标排放污染物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持续推进砖瓦窑、木炭、橡胶等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环保组))。
(二)加强重点时段管控
密切关注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当出现或可能出现1天及以上污染天气时,自行启动特殊应对响应,采取错峰建设、限产限排,等差异化管控措施。
错峰建设,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已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除外)。每天10点到17点,建筑、市政涂装行业停止室外喷涂、市政道路划线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汽车维修行业(4S店)停止喷涂、晾置、烤漆等经营活动。(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环保组、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组、交通组、水利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及时启动应对响应。在大气污染频发期间,坚持“削峰值、减天数”,严格按照《勐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勐腊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等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化扬尘、生物质焚烧、机动车、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商,按照县级科学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严格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级别的应对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制,认真对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狠抓落实。牵头部门要组织好辖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强化辖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勐捧镇人民政府牵头,有关职能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从严执法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
交叉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查处力度,敢于较真碰硬,让法律“长牙带电”。对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要从严整治,并通报曝光。重点打击工业企业恶意偷排、人口集中区域随意焚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施工工地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车辆“带泥上路”等涉气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勐捧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环保组、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组、交通组)执法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宣传发动。加强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讲好大
气污染防治故事,宣传好经验、好典型,提升群众参与感,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密切关注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发的舆情舆论,对负面舆情或不实的舆情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牵头单位:镇党委宣传办公室,责任单位:村委会(社区)等有关职能部门)。
勐捧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