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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勐满农场关于印发《勐腊县勐满农场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来源 :勐满农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勐腊县勐满农场关于印发《勐腊县勐满农场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分场,站、所、室、部门:
现将《勐腊县勐满农场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勐腊县勐满农场
2020年7月24日
勐腊县勐满农场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的办法
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5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勐满农场开展了巡察。2020年6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勐满农场反馈了巡察意见,其中第(53)个问题:各级领导公车专用专驾情况。为切实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勐满农场实际,特制定勐满农场关于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办法。
第一条 所有公车不配专职驾驶员,由各部门拥有相应驾驶资质和经验的人员驾驶。
第二条 各级领导不配专用车辆和专职驾驶员,车辆由场办统一调度,按报批车辆使用审批单先后顺序和用车人员多少合理安排。
第三条 农场各部门人员到分场开展工作,填报车辆使用审批单需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农场各部门人员到勐腊开展工作,车辆使用审批单需经用车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分管车辆的领导审批。原则上没有部门负责人参加就不安排车辆,或由两个和两个以上部门安排共用同一车辆。
第五条 农场各部门人员到勐腊县以外的地方开展工作,车辆使用审批单需经用车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农场主要领导审批。原则上没有农场级领导参加就不安排车辆。
第六条 各分场车辆到勐腊开展工作,需到农场场办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报分管车辆的领导审批;各分场车辆到勐腊县以外开展公务,需到农场场办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报农场主要领导审批。
第七条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所有车辆不得用于开展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车辆必须停放到单位车库。任何人员不得把公用车辆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各单位对车辆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包括维修保养、使用里程和加油情况)。
勐满农场场办 2020年7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