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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6
腊建发〔2021〕24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度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西双随机办发〔2021〕4 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 2021 年度勐腊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联系人及电话:田梦、高晓丽,8131481。
附件: 2021 年度勐腊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印发
2021 年度勐腊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西双版纳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度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西双随机办发〔2021〕4 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等有关规定,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能职责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为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三、检查对象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房地产从业单位为抽查对象,按 2%比例随机抽查企业和机构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对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中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和明码标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包括:1.专业管理人员 职称证件和合同签订情况;2.开发经营项目业绩有关材料;3.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二)商品房销售主体合法性情况。包括:商品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经营行为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经营情况。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办公场地、设备、人员及档案情况。
(五)房地产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检查时间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六、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 1 至 2 人,组成检查组。检查对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抽取。
(二)提供检查数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检查对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商品房销售主体合法性证明材料、开发销售经营行为情况。
(三)实施检查层级
本次联合抽查的实施检查层次为全县,由检查组对抽查对象的检查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作出相应结论。
(四)结果判定
1. 对于检查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 对于检查数据不一致的,由抽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
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判定。
3.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属地管理部门进一步 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 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做好勐腊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伏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枣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
在联合抽查过程中,各部门要遵循国务院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守检查纪律,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中发现的同题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要做到随机抽取企业和人员,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要严格规范。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