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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腊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整改)
作者 :勐腊县环保局 来源 :单位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2
关于勐腊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勐腊县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审查县城(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征收排污费。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等工作;指导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5.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6.审批新建设项目及扩、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和自然生态破坏情况进行监督;统一监督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辖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开展生态创建,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辖区内、外的环境保护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和检查各乡(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 监督和指导乡镇环境保护工作。
11. 承办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工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县区域环境质量持续良好,水、声、气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主要水域南腊河和小黑江水质稳定,达Ⅲ类水质。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规划标准值。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质量为优。城区饮用水源南细河水质均满足Ⅱ类标准,水质为优,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加大环保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再创始新高
2016年,是我县生态创建的冲刺阶段,全县全民动员、群策群力,以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州环保局的要求,创新举措,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抓点、带线、促面”的总体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3.狠抓污染防治,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
为确保2016年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与7家减排企业和4个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技术改造,全力组织项目实施。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法加强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我县辖区内“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对各乡镇和相关企业下发了《勐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规范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腊环发[2016]22号),对清理的范围、步骤及时限进行告知。
4.依法行政,全面推动环境监察工作
认真行使对环保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环境执法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旨,以机关形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执法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继续深入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尾矿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执法促治理,以执法促减排,以执法促收费,以执法保安全。强化建设项目的现场监察,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督促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污染企业、重点饮用水源等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制胶、制糖、矿产等行业开展全面检查。
5.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关,指导项目选址,提供行政服务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省、州级排污许可证的年检审核、县级排污许可证年检手续的办理和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6.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做好基层工作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预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年度《勐腊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环保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责任、教育和监督”并举,筑牢廉政防线,以廉洁促工作。
7.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营造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2016年,环境宣传以生态创建为主线,通过设立宣传标牌、悬挂横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政府网站、图册、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创建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勐腊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督办各项事务。负责综合性政务和环保业务的拟办,承担突发事件和急办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负责起草环保局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审核各股室草拟的各种文稿;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和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承担国家、省、州的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计划生育及机关公费医疗、养老保险统筹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行政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拟订、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环保系统科技、教育、岗位培训和奖惩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勐腊县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污染防治与环评股
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县有毒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县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考核制度;组织环保先进企业的创建及评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全县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城县、区域流域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及贷款贴息项目的筛选、申报及实施;参与全县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定量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执行;审核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县环保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许可;负责县环保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项目试生产(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组织对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其它重大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
3.自然生态保护与政策法规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和重要区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恢复计划,并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的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参与制定国土整治规划;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并指导管理各类生态示范建设项目;负责全县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产品的管理;参与全县生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政策的宣传贯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对相关股室草拟的环境保护专项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与报批工作;参与全县环境保护管理、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拟订工作;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提纲;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全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各种绿色创建活动;参与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环保系统科技教育、岗位培训;负责全县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放射性及射线装置的购买、转移、运输的审查批准工作;负责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负责组织全县辐射环境安全、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放射性及辐射污染事故、纠纷和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勐腊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表
(详见附表)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预算编报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勐腊县环境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年初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人,2017年4月25日经腊编办发[2017]20号文件通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增加编制4人,增加事业编制后共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37.76万元,比上年140.34万元增加894.42万元,增长637.32%。增加原因:主要增加项目预算815万元,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7.7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94.42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④事业收入。事业收入0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⑤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经营收入0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⑥其他收入。事业经营收入0元,同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支出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7.76万元,比上年140.34万元增加894.42万元,增长637.32%。其中:
①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财政补助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4%。比上年135.34万元增加79.42万元,增加58.68%,增加原因主要是当年调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收入增加。
②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创建巩固提升(含奖励金)工作经费100万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6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360万元,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81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加快存量资金的支付、专项工作支出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1.21万元,比上年8.57万元增加2.64万元,增长30.81%。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纳入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预算,使得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是2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是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是1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1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涉及到该情况。
六、名词解释
我单位预算情况说明里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