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作者 :勐腊县环保局 来源 :单位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13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18]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审查县城(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征收排污费。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等工作;指导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5.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6.审批新建设项目及扩、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和自然生态破坏情况进行监督;统一监督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辖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开展生态创建,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等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辖区内、外的环境保护科技合作及信息交流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和检查各乡(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 监督和指导乡镇环境保护工作。

11. 承办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工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勐腊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督办各项事务。负责综合性政务和环保业务的拟办,承担突发事件和急办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负责起草环保局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审核各股室草拟的各种文稿;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专业职务评审工作和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承担国家、省、州的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党群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计划生育及机关公费医疗、养老保险统筹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行政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拟订、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环保系统科技、教育、岗位培训和奖惩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勐腊县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污染防治与环评股

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县有毒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县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考核制度;组织环保先进企业的创建及评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全县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城县、区域流域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及贷款贴息项目的筛选、申报及实施;参与全县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定量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执行;审核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县环保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许可;负责县环保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项目试生产(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组织对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其它重大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

3.自然生态保护与政策法规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和重要区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恢复计划,并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的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参与制定国土整治规划;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并指导管理各类生态示范建设项目;负责全县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产品的管理;参与全县生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政策的宣传贯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对相关股室草拟的环境保护专项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与报批工作;参与全县环境保护管理、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拟订工作;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提纲;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全县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各种绿色创建活动;参与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环保系统科技教育、岗位培训;负责全县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放射性及射线装置的购买、转移、运输的审查批准工作;负责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负责组织全县辐射环境安全、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放射性及辐射污染事故、纠纷和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勐腊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县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17年,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勐腊县城南细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4个流域段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县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标准,达标率100%。工矿企业污染治理成效明显,重点排污企业均能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  生态创建再创新高,4个州级和5个县级绿色单位获得命名,《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获得命名。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纳入党政考核,所占分值比例持续保持,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创建年度考核高效保质完成,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逐年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得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3.农村环境保护基础建设不断完善  城镇、农村环保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环保基础建设发挥效能作用,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生态环保意识日益增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根据《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的精神,勐腊县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勐腊县环境保护局、勐腊县环境监察大队、勐腊县环境监测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下属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局机关一并核算。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勐腊县环境保护局财务总收入1366.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勐腊县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收入136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6.41万元(本级财力1366.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3万元,占总支出的32.68%,项目支出919.88万元,占总支出的67.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9万元。主要反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6.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3万元,项目支出919.8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3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9万元。主要反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46.53万元,项目支出919.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6.4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28.65万元,增长31.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1、208(类)05(款)04(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5.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58.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交社保发放,本单位预算的是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2.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6.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增加,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4、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0.5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4.71%。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5、208(类)27(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0.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2.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8、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9、21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17.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38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增在职人员工资。

10、211(类)02(款)03(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用于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评审,“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因此项目无增减。

11、211(类)02(款)99(项)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7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7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2、211(类)03(款)99(项)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211(类)04(款)01(项)生态保护2018年预算数为12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4、211(类)04(款)02(项)农村环境保护2018年预算数为449.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0.12万元,下降31.8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延续上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总额减少。

15、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28.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 0 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勐腊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收入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9.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及技术培训60万元,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设备150万元,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120万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万元,勐腊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环境质量工作及环境监测100万元,生态创建巩固提升(含奖励金)工作经费2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149.88万元,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8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加快存量资金的支付、专项工作支出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9.10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是25.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是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是11.00 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4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47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勐腊县环境保护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勐腊县环境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财政补助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工作运转,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勐腊县环境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