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 :勐腊县地震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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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腊县地震局是勐腊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勐腊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职能职责按照中共勐腊县委办公室、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腊党办201980号)执行。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指挥。

2.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县内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和实行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震情速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立震灾预防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地震科学技术科技及其成果。牵头承担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6.承办省、州地震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7.负责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涉及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

8.完成县委、县政府、试验区(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州地震局的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勐腊县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纲要》,2024年我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各项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和“震情第一”的观念,扎实开展监测预报、震害防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综合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结合勐腊实际,制定《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个人,每一位业务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震情跟踪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模式,将震情跟踪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认真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坚持手机24小时开通,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到岗。对各套仪器加强维护和时时监测,加强地震预报资料的处理分析工作,及时分析处理县内出现异常的观测资料,坚持做到每天观测多次数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5.02万元,下降46.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2名高级工程师和辞职1名政府购买人员,故减少了工资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1万元,下降52.19%,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2名高级工程师和辞职1名政府购买人员,故减少了工资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7.0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1.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2万元,下降46.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2名高级工程师和辞职1名政府购买人员,故减少了工资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95.01万元,下降52.1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95.01万元,下降52.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2名高级工程师和辞职1名政府购买人员,故减少了工资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5%,比2023年预算减少49.65万元,下降37.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2名高级工程师和辞职1名政府购买人员,故减少了工资预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5%,比2023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4.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故减少了办公费的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3年预算减少4.68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无此项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制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支出,本年度基本支出未做资本性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支出—地震事业机构59.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宏观观测员生活补助(定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7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21.95万元。

2024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3.96 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13.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故减少了办公费的预算。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腊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9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5万元,固定资产7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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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041122322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