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来源 :勐腊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8
勐腊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2022年3月1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新雯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勐腊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及管理规定
(一)新增债券额度及债务限额情况
经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州财政局提前下达2022年勐腊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0.51亿元。由此勐腊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在2021年限额58.13亿元基础上增加0.51亿元,债务限额变为5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0.85亿元。勐腊县2021年勐腊县债务余额为55.26亿元,本年县级财力偿还债务本金0.26亿元(州级承担0.11亿元),加上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0.51亿元,2022年债务余额预计为55.51亿元,未超过州人民政府核定勐腊县的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新增债券新增债务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新增债务资金管理的要求是:
1.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用途,重点用于中央、省、州党委和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2.新增专项债券要求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安排的项目必须是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3.县本级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足额汇缴政府债券本息资金。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依法落实到期专项债券偿还责任,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时,首先用于到期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体系,将专项债券与其项目资产、未来收益严格对应,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均实现收支平衡,通过锁定逐个项目风险,防控专项债券整体风险。
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建议
1.安排原则。一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原则。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合理评估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风险,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责任。二是突出公益性原则。通过专项债券资金安排,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支持打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公益性民生工程。同时,鼓励各县(市)探索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2.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建议。根据以上安排原则,经认真梳理,建议将2022年勐腊县新增0.5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云南省勐腊县回利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三、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通过上述安排,结合勐腊县当前指标到位情况,2022年勐腊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增加0.5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增加0.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增加0.51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0.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增加0.51亿元。
调整后的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0.5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3亿元,上年结余0.29亿元,调入资金1.43亿元,收入总计5.4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6亿元,专项上解支出0.15亿元,调出资金2.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02亿元,支出总计5.46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增加0.5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财政部门将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根据本次批准的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以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债务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工作。
(一)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预算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严禁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之外举借任何政府债务。
(二)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储备。会同县发改局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做实项目前期,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加快重点领域“补短板”和民生项目建设。
(三)确保政府债务按期偿还。加强风险管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计划管理,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同时,严格督促各债务单位加强偿还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维护政府信用。
(四)加强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附件1:勐腊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xlsx
附件2:勐腊县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3:2022年勐腊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表.xls
附件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pdf
附件5:西双版纳州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分配表.xlsx
附件:1.勐腊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2.勐腊县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3.2022年勐腊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表
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的通知
5.西双版纳州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额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