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养老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9

勐腊县养老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级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西双版纳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2.养老中心首要工作;按照三方运行机制“地税部门保证收、财政部门保拨付、劳动保障部门保发放”的要求,确保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负责拟定养老中心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4.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试行)负责经办企业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户口在县内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体劳动者、灵活自谋职业者、灵活自谋职业者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计算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及结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

5.负责参统职工申报、核定、缴费、稽核监督检查的核定工作;管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办理职工增减变动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6.负责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向税务部门传递应收基数、征缴清册,清缴单位所欠社会保险基金。

 7.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编制经费预算、基金决算和基金会计报表汇审上报工作,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8.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工作。

 9.按照金保工程,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建设。

 10.指导各类参保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解答和处理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情况,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人民政府,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算编报的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中心预算总收入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预算总支出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万元。与上年比上年同期的229万元,增加69万元,增长幅度30 %。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原因:提高艰苦地区津贴和晋升级别工资,新增人员等;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 %,原因:2017年办公费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6%。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7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我单位因无车编,故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12万元,原因:2017年新增地方离退休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勐腊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O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