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来源 :勐腊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0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附件.zip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