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财政局关于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
来源 :勐腊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8
勐腊县财政局关于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勐腊县财政局根据《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和《勐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腊财字〔2020〕116 号)要求开展了勐腊县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本次评价由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介入,于2022年9月完成了对贵单位实施的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二期)项目的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支持勐腊县区域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力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以原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部分教学力量为依托,全力服务10个乡镇4个农场30余万人,把学校改建成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作为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负责协调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2016年6月至2022年4月,项目已分别取得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批准立项、勐腊县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同意、勐腊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估认可,2022年4月已划拨47,286平方米(折合70.929亩)。项目计划利用运营期收入为后续项目提供稳定的现金支持,以及债券资金还本付息。项目估算总投资30,300万元,2018年已实施第一期,新建9,157.85平方米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完成投资约4,020万元。
本次评价的项目为二期部分,二期项目计划投资1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2021年10月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勐腊县财政局、勐腊县教育体育局针对二期项目,共同完成了《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评估报告,以优惠的融资成本为项目筹措15,200万元债券资金。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尚未正式开工,相关前期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底尚未全部完成土地划拨、征地补偿等手续,2022年初至评价日,已开展了部分前期工作,包括制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以及水土保持、测绘及图件、林业调查、地质勘察单位的确定,并部分支付资金,项目总体未能按照方案要求于6月初开工。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11月24日、11月25日分别收到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和5,200万元,合计15,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管理情况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勐腊县教育体育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勐腊县教育体育局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规划、报建程序、质量与安全管理、财务与审计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项目经过可研立项、实施方案及批复等过程,符合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及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单位基本能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但存在设计招标方式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等问题。
3.资金管理情况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11月收到专项债券资金15,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在资金管理方面,勐腊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财库〔2017〕92号)、《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共勐腊县委关于印发<规范党政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精神,结合会计业务需要,制定了《勐腊县教育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对财务收支的审批、内部控制、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三重一大”事项及集体决策机制等做出详细规定。项目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会计核算规范,能够执行预算制度,资金支出前,经各级领导和部门审批,但存在资金使用率不高、项目专债资金融资平衡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绩效目标情况
二期项目资金计划控制在1.52亿元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推进,于2022年6月1日前开工。初步计划建设一栋三层4,987.07平方米(二层3,380平方米)学生食堂,两栋5,326.8平方米的学生宿舍,400米运动场、风雨操场及大门、道路、挡墙等室外附属设施。预留495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2655平方米报告厅、1800平方米汽车实训楼,申请其他资金实施。经综合调研和分析发现,绩效目标偏向于数量指标的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节点细化不够。截止评价日,项目无法按时开工,仅实现支出4,935.88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8.5分,评价等级为“中”。从整体看,项目各方面都在协调推进中,管理部门较为重视,存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项目未能按既定方案及时推进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2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仅使用4,935.88万元,其中:2021年使用352.62万元,2022年1-5月使用4,583.26万元,资金结余10,264.12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32.47%,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能真正开工建设。
(二)项目专债资金融资平衡存在困难
项目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本金15,200万元,期限10年(2021年-2031年),年利率为4.5%,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根据《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从2023年开始至2031年,需要使用项目运营净收益归还债券利息,2023年预测现金流出合计1,112.57元,其中:运营成本支出367.37万元,相关税费61.2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684.00万元。依据上述测算数据,即使项目尚未开始运营,不需要发生运营成本,但也需要支付债券利息684.00万元。而项目2022年6月1日尚未开工建设,2023年运营收益无法保证,不能使用运营净收益归还债券利息,所以项目近期不能达到资金的收支平衡。
(三)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根据《东盟教育中心项目推进会议纪要》,要求项目于2022年6月1日前开工,但截至2022年8月31日,项目二期尚未正式开工建设,主要原因是: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地划拨、征地补偿等手续尚未全部完成。
(四)设计招标方式不符合要求
根据《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腊发工〔2016〕166号)文,招标方案审批意见为:该项目所涉及的建安工程、设计、监理全部公开招标,但项目设计单位实际由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项目规划方案选取会议比选产生,2022年1月10日,县教体局与中选单位-西双版纳州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98.00万元。
(五)项目绩效目标未充分细化
项目二期计划中明确了一栋学生食堂、两栋学生宿舍、运动场、风雨操场及室外附属设施的面积和层高等数量指标,但未对工程实施顺序、重要阶段进行时间规划,时效指标仅体现开工时间,难以有效监控项目推进情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依据《勐腊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17〕97号)、《中共勐腊县委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勐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腊财字〔2020〕1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但未根据《勐腊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17〕97号)第六条“预算主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的规定,出台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三、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建议单位切实落实项目所需支出,进一步细化所需资金的时间及金额,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支付项目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在项目;加强项目收益管理,确保专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二)加强项目管理
建议单位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提高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力,对设计招标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整改;制定更为详细的项目阶段性目标,不仅对完成数量进行细化,对完成时间也需进一步细化,以便于更好的督促项目实施、达到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匹配的目的;尽快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使项目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四、整改
按照《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要求,现将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你们,请按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县财政局。
附件:1.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
2.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勐腊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易长岭,电话:8161000)
勐腊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
被评价部门:勐腊县教育体育局 编号:腊财会监绩2022-17
被评价项目 |
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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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评价时间 |
202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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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78.5分 |
评价结论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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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绩 效 情 况 |
二期项目资金计划控制在1.52亿元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推进,于2022年6月1日前开工。初步计划建设一栋三层4,987.07平方米(二层3,380平方米)学生食堂,两栋5,326.8平方米的学生宿舍,400米运动场、风雨操场及大门、道路、挡墙等室外附属设施。预留495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2655平方米报告厅、1800平方米汽车实训楼,申请其他资金实施。经综合调研和分析发现,绩效目标偏向于数量指标的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节点细化不够。截止评价日,项目无法按时开工,仅实现支出4,935.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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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问 题 |
(一)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2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仅使用4,935.88万元,其中:2021年使用352.62万元,2022年1-5月使用4,583.26万元,资金结余10,264.12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32.47%,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能真正开工建设。 (二)项目专债资金融资平衡存在困难 项目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本金15,200万元,期限10年(2021年-2031年),年利率为4.5%,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根据《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从2023年开始至2031年,需要使用项目运营净收益归还债券利息,2023年预测现金流出合计1,112.57元,其中:运营成本支出367.37万元,相关税费61.2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684.00万元。依据上述测算数据,即使项目尚未开始运营,不需要发生运营成本,但也需要支付债券利息684.00万元。而项目2022年6月1日尚未开工建设,2023年运营收益无法保证,不能使用运营净收益归还债券利息,所以项目近期不能达到资金的收支平衡。 (三)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根据《东盟教育中心项目推进会议纪要》,要求项目于2022年6月1日前开工,但截至2022年8月31日,项目二期尚未正式开工建设,主要原因是: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地划拨、征地补偿等手续尚未全部完成。 (四)设计招标方式不符合要求 根据《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中国(勐腊)-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腊发工〔2016〕166号)文,招标方案审批意见为:该项目所涉及的建安工程、设计、监理全部公开招标,但项目设计单位实际由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项目规划方案选取会议比选产生,2022年1月10日,县教体局与中选单位-西双版纳州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98.00万元。 (五)项目绩效目标未充分细化 项目二期计划中明确了一栋学生食堂、两栋学生宿舍、运动场、风雨操场及室外附属设施的面积和层高等数量指标,但未对工程实施顺序、重要阶段进行时间规划,时效指标仅体现开工时间,难以有效监控项目推进情况。 (六)项目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依据《勐腊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17〕97号)、《中共勐腊县委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勐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腊财字〔2020〕11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但未根据《勐腊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17〕97号)第六条“预算主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的规定,出台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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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建 议 |
(一)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建议单位切实落实项目所需支出,进一步细化所需资金的时间及金额,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支付项目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在项目;加强项目收益管理,确保专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二)加强项目管理 建议单位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提高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力,对设计招标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整改;制定更为详细的项目阶段性目标,不仅对完成数量进行细化,对完成时间也需进一步细化,以便于更好的督促项目实施、达到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匹配的目的;尽快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使项目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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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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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 编号 |
腊财会监绩20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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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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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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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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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2份,报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及财政业务归口管理股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