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
来源 :勐腊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8
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勐腊县财政局根据《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和《勐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腊财字〔2020〕116 号)要求开展了勐腊县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本次评价由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介入,于2022年9月完成了对贵单位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专项资金项目的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兜底保障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扶贫作用,确保实现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勐腊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235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编制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县级财政兜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自2019年起,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按照最低缴费档次100元进行兜底补助。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补助勐腊县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19300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100元补助标准,兜底补助193万元,截止2021年底已全部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家庭参保负担,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加强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这一重要举措,为勐腊县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有一定的可持续影响。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6月7日,勐腊县财政局以《勐腊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专项资金的函》(腊财社字〔2021〕137号)文件拨付该项目经费193万元至社保基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全部来自县级资金,2021年当年已全部发放完,支出率100%。
2.项目管理情况
勐腊县养保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制定相关保险经办流程及规章制度,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级经办人员工作职责,要求经办人按照制定的经办流程、管理规程和制度,对参保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及时进行审核、审批,较好地执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参保人的养老金。
3.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19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支出,无结转结余,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勐腊县养保中心按照《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基金财务控制制度》、《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财务操作规程》、《勐腊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内部控制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开设“社保基金专户”,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工作基本规范,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绩效目标情况
主要包括: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补助人次逐年增加,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兜底扶贫功能。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员主动参保意识,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的步伐,充分保障贫困家庭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贫困家庭参保负担,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根据实施方案和全省社保扶贫统计调度表,确定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情况,财政应兜底16800人,低保户、特困户应兜底2500人,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共计193万元。当年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9分,评价等级为“优”。从整体看,实施内容与目标总体一致,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程序相对规范,截至评价日,已较好的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保险兜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绩效材料的填报质量有待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未建立,填报内容不够准确,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建议
一是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符合单位自身的操作流程、规范和实施计划;二是积极完成绩效自评、绩效监控等工作,确保绩效填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四、整改
按照《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要求,现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资金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你们,请按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县财政局。
附件:1.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
2.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勐腊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易长岭,电话:8161000)
勐腊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
被评价部门: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号:腊财会监绩2022-15
被评价项目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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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评价时间 |
202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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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92.89分 |
评价结论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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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绩 效 情 况 |
主要包括: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补助人次逐年增加,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兜底扶贫功能。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员主动参保意识,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的步伐,充分保障贫困家庭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贫困家庭参保负担,缓解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根据实施方案和全省社保扶贫统计调度表,确定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情况,财政应兜底16800人,低保户、特困户应兜底2500人,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共计193万元。当年目标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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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问 题 |
绩效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绩效材料的填报质量有待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兜底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未建立,填报内容不够准确,有待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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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建 议 |
一是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符合单位自身的操作流程、规范和实施计划;二是积极完成绩效自评、绩效监控等工作,确保绩效填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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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勐腊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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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 编号 |
腊财会监绩20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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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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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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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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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2份,报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及财政业务归口管理股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