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勐腊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22
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财会〔2022〕61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会发〔2022〕21号)要求,勐腊县财政局和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分工合作,采取系统筛查、企业自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代理记账机构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根据工作职责,勐腊县财政局和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信息筛选、汇总及比对。根据工作安排,勐腊县财政局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筛选汇总了截止2022年5月31日辖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以下简称许可名单);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并向县财政局提供了截止2022年5月31日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名单(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名单)。据统计,全县许可名单有20家,其中独立机构18家,分支机构2家;全县取得营业执照名单有30家。通过比对筛选出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清单10家。
2.组织开展核查、检查。按照工作要求,勐腊县财政局针对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企业清单中的企业,通过下发通知书、组织检查人员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经核查,没有发现“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辖区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有10家均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其中,已有9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整改;但有1家“西双版纳中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经营地址未见该公司经营,且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年报,已被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二)加强协调,建立“双告知”制度
勐腊县财政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共享信息平台建立了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同时,建立了部门间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制度核对许可名单和营业执照名单。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筛选名单、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自查。通过筛查,发现辖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有4家。根据工作要求,勐腊县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对资格申请时或在执行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事项等情况组织企业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结合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核实企业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勐腊县财政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就代理记账机构“虚假承诺”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4家代理记账机构取得资格时及营业期间的相关工作活动均符合承诺,没有发现“虚假承诺”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为切实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勐腊县财政局在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地98号)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辖区代理记账机构日常管理。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力推进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附件:1.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月报
2.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
3.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罚明细表
附件1(每月21号报州财政) 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勐腊县9月).doc
附件2(每月21号报州财政,有2张小表) 表1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xls
附件3(每月21号报州财政,有2张小表) 表2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处罚明细表.xls
勐腊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