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10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安办〔2018〕46号)

 

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通知》(安委办〔2018〕22号),省安委办制定了《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

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以下简称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通知》(安委办〔2018〕22号),加快推进我省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全面提升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药分离、人机隔离”为着力点,加快促进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的淘汰,2019年底完成5户生产爆竹和引火线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2020年底完成3户生产烟花和爆竹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到2020年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减少30%以上。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对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关闭退出。从根本上解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努力提升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严禁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全面提高涉药危险环节机械化程度,烟花爆竹生产涉药工序关键部位的机械化率爆竹要达100%,黑火药、引火线、小产品烟花达90%以上。重点推广应用本质安全、性能可靠、自动化程度高的多工序综合设备和成套连续生产线,经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认证并通过安全性论证的爆竹或烟花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线应具有自动化控制、紧急停车、异常预警、故障连锁等功能,能够对设备运行状况、人员禁入情况和环境药物粉尘、温度、湿度等实施监控,有效防范超速率、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等安全隐患问题。

(二)严格烟花爆竹机械化设备应用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引进新涉药机械设备导致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变化、生产储存规模扩大的,要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危险性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和提升改造;企业相关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应当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设计,并依法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变更。

(三)全面提升机械化自动化安全管理水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认真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与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配置与机械化自动化设备相匹配、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检维修人员并持证上岗。要经常性检查机械设备、配套设施、电气线路及其作业环境,定期检测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对涉药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修、维护、改造前,要制定专门作业方案报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切断电源,停止相关生产活动,转移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清除残留药物和粉尘,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严禁在机械设备带药和运转期间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作业现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12月底)。各有关地区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成立机械化自动化改造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详细的整体及阶段性改造方案和改造项目设计。

(二)技术论证阶段(2019年1月-6月底)。各有关地区要协调组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到湖南、江西等烟花爆竹机械产地进行考察学习,邀请有关专家重点对拟引进我省的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进行安全技术论证。

(三)推广应用阶段(2019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先对涉药关键工序进行机械化改造,再引进应用广泛、技术成熟的烟花爆竹自动化生产线,并同步对工房建筑结构等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改造,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省级层面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具体负责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实施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地区要落实“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的要求,加强资金投入,研究采取政策扶持、资金奖补等措施,鼓励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实施,对引进应用自动化程度和本质安全水平高的机械设备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给予支持奖补。

(三)强化安全监管。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要以本质安全、工艺成熟、应用广泛为前提,不可急于求成。对首次进入我省的涉药机械设备,各有关地区要组织设计、评价机构及专家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后,方可推广使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机械化自动化改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确保改造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格考核约束。2019年起,未开展实施改造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底前,达不到改造要求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未按时间节点推进改造工作的地区,省安委办将采取约谈、通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扣分等措施进行督促。

请各有关州、市将改造实施方案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李程,0871-6802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