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勐腊县2023年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第178号验收报告

  • 来源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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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2-18 04:33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两污问题正在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城镇两污设施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勐腊县178号省级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州级验收销号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序号178勐腊县垃圾填埋场长期运行渗滤液外溢风险较大,运行管理不规范;在线监测未进行环保验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储存不规范1.勐腊县垃圾填埋场长期运行渗滤液外溢风险较大。渗滤液调节池(收集池)高位运行,浮动盖上积存大量雨水,应急池(2500 立方米)积存渗滤液过半,渗滤液处理能力(处理 60t/d,回灌 20t/d)不足,垃圾填埋库区周围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完善,进一步加大垃圾填埋场长期运行渗滤液外溢风险;2.勐腊县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接收勐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每天约 3 吨(含水率约 76%),超过含水率标准。接收填埋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挤占填埋场库容,减少设计使用年限;3.在线监测设备未进行环保验收,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

(二) 整改目标: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运行整改,完成在线监测未进行环保验收,实现处理场规范运行。

(三)措施及落实情况

措施一:督促渗滤液运营企业全面开展设备检修,恢复设备正常处理能力,增加设备处理能力,有效削减渗滤液存量。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落实情况:邀请渗滤液运营企业开展渗滤液处理设备全面检修,并安排专业人员现场值守,修复渗滤液处理站,增加渗滤液处理设施,恢复设计运行处理能力。目前应急池渗滤液已完全处理完成,液面长期控制在安全标准。

措施二:全面清掏疏通库区周围截洪沟,保持排洪通畅,加装抽水机对浮动盖上积存的雨水进行抽排,及时对已完成作业面进行覆膜,并做好库区雨水导流,有效减少渗漏液产生量

落实情况:目前库区周围截洪沟疏通、浮动盖上积存的雨水进行抽排、作业面进行覆膜已完成全面整改,排水沟已正常使用,已做到垃圾处理场填埋库区雨污分流。

措施三:加强填埋场运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规范运行及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垃圾进场检查,规范垃圾填埋覆土作业、加强渗滤液处理站安全运行监管,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落实情况:多次召开从业人员培训会,邀请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方进行授课。加强垃圾填埋场监督管理,再次细化管理规范,对垃圾填埋覆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教学,邀请第三方设备单位派驻专业人员,对渗滤液处理设施、监控设施进行长期值守。

措施四:科学做好项目谋划。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勐腊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勐腊县城建筑垃圾处理场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落实情况:谋划了《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染治理和节能减碳整治项目》、勐腊县垃圾焚烧厂项目等多个垃圾处理项目,争取纳入重大项目库。已编制《勐腊环卫一体化及垃圾焚烧资源化方案(初稿)》,待进一步优化方案后,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力争早日完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措施五:组织完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制度并严格执行

落实情况: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工程验收,已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州级验收销号意见:勐腊县涉及的178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县级自验,并按程序上报州级验收。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州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23125日组成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和查看台账资料,专家一致通过州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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