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将统计造假情况纳入干部监督工作

  • 来源 :勐腊县统计局转载云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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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1-03 04:09

1216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时代云南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新时代云南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共享和综合运用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将省统计局作为云南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统计造假有关情况纳入干部监督工作。

《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将省统计局等18家单位列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就干部日常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开展信息沟通、情况交流、问题研究,确定了集中研究协商和日常信息沟通两项具体制度。联席会议集中研究会商干部监督工作重要事项,重点难点问题,出台重要政策规定等;加强省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监督信息、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监督信息的日常沟通交流。

《实施意见》列出了《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沟通清单》,明确省统计局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计监督检查发现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单位涉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以及对省管干部及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责任认定和约谈提醒、追究处理等情况。

《实施意见》同时规定统计监督等工作中需要省委组织部督促整改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具体研究落实。

近年来,省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有效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先后建立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持续创新推动贯通协同工作机制长效化、常态化。下一步,省统计局将严格落实《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合力,持续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