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信息共享 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 来源 :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转自省发改委云南省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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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1-14 04:40
大理某生物科技公司于2023年5月被当地卫生健康局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因处罚决定属“警告”类处罚信息,该信息在“信用中国”和“信用云南”上并未进行公示,但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还处于公示状态,信息来源显示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该公司已于2023年6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受理,处于上市关键阶段,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需进行上市披露,对该公司上市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且影响该公司政府项目招投标和企业融资。
2023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主动靠前服务,对该公司行政警告处罚情况进行核实后,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告知该企业具体信息及面临的问题,按规定提出申请,目前该企业行政警告处罚信息已成功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移出。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部门之间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的重要性,解决了市场主体多头办理和公示撤销不同步问题,保障了市场主体权益。同时,也让企业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的重要性,使得法治观念更深入人心、诚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