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2025年度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奖补分配方案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3-27 11:31


为深入推进我县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根据《勐腊县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腊县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年度资金总额50万元的实际,特制定本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突出重点、兼顾均衡:优先支持示范带动强、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项目,兼顾各类奖补方向的合理分布。

标准统一、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奖补标准执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绩效导向、注重实效:资金安排与项目建设成效、标准示范性、带动能力、亩均收益等绩效指标挂钩。

二、资金总额

本年度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总额为:50万元。

三、奖补方向及资金分配

根据《实施方案》五大奖补类别,结合本年度申报情况和项目成熟度,以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联农带农富农数量、基地建设的投入、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拟推荐奖补对象如下:

等次

得分

面积

得分名次名

申报主体名称

拟奖补金额(元)

1

0.936

800

1

西双版纳豪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8484

0.932

300

2

勐腊县垦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1972

0.912

200

3

云南万福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

79488

2

0.892

337

4

西双版纳三丹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57960

0.89

455

5

文建“象明莽枝大寨生态精品咖啡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54648

0.886

737

6

勐腊县来伞伞都农业专业合作社

52992

3

0.876

240

7

勐腊县云里瑶台茶坊

43470

0.862

200

8

勐腊县共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0986

合计

 

 

 

 

500000

 

四、资金使用说明

(一)各项奖补资金由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根据项目验收评审结果,会同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

(二)项目实际投入低于申报标准、验收不通过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收回资金并按规定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县林下经济产业工作专班牵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和资金拨付。

(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及绩效监督。

(三)各申报主体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配合验收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