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勐腊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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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6-30 10: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矿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云安〔2022〕20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号)和《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西安委〔2022〕12号)要求,现将调整后的勐腊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信息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勐腊县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1-8161150。
附件:附件:2025年勐腊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xls
勐腊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