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个旧市景程有限责任公司勐腊田坝铅锌矿等3座非煤矿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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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4-23 09:3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安办〔2024〕16号)、《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的批复》(西政复〔2025〕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个旧市景程有限责任公司勐腊田坝铅锌矿等3座非煤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名单

(一)个旧市景程有限责任公司勐腊田坝铅锌矿铅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073220070536,采矿权人:个旧市景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西)FM安许证字〔2019〕0006。

(二)勐腊县关累镇藤蔑山老寨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5328232009117120042221,采矿权人:黄照兵,有效期至2022年3月26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滇)FM安许证字〔2014〕0004,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6日。

(三)勐腊县勐醒水泥厂石灰岩和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号:C5328232011037220107369,采矿权人:西双版纳勐醒水泥厂,有效期至2015年5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滇)FM安许证字〔2012〕0020,有效期至2015年06月18日。

二、有关要求

(一)本公告关闭的3座非煤矿山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

(二)易武镇、关累镇、勐仑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矿山关闭后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办理证照注(吊)销手续,落实好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清理收缴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