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腊县磨憨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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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号)、《中共勐腊县委办公室、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磨憨镇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腊党办〔2019111号)精神,磨憨镇主要职责、内(下)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磨憨镇人民政府

设置 5 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和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重要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信访、统战、民族宗教、老干、财务、电子政务、档案、保密、督查督办、各类考核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村级文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检查镇党委、政府各部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县纪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县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负责协调处理来信、来访。

(2)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

报等各项工作。承担行政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各种经济和产业信息,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储备和申报。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镇、村经济组织的发展。监督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取缔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经济犯罪。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完成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全面配合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完成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配合开展统计执法。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3)社会事务办公室。拟订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督促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的发展。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减灾救灾、救济、贫困救助工作,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婚姻咨询、登记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落实健康勐腊战略,全面推进大卫生大健康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承担行政区域内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辖区内的社会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矛盾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以及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贫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政策,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本镇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积极为本镇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协助镇人民政府拟订农业综合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大力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积极引进新的农业技术项目,逐步提高科技的普及率和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负责收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典型经验,做好各种业务统计工作。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农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承办农作物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防和处置等服务性工作。做好推广新技术、传授新的使用方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和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配合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配合做好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以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协助镇人民政府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牧科技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及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等服务性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兽医卫生服务工作。承担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及水产病虫害防治等服务性工作。调解水利水土资源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水土资源设施案件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快制止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承担水利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管好、用好水利设施,确保安全、足量蓄水。做好水费计征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合理调度水资源,抓好水利设施的安全监护维修和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处理隐患工程,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不断提高有效灌溉率,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运用各种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公民。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和普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组织、辅导村文化室及群众开展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培养文艺骨干,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组织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配合做好文物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黄、赌、毒等不健康的音像传播,净化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用新的思想和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广播播放的服务工作,做好播放人员培训,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质量。负责辖区内通讯员培训、推进新闻稿件撰写、报送工作。负责统筹全镇体育发展,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组织体育竞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所)

负责宣传贯彻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拟订村镇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处理工作。协助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村镇建设民族特色的规划、推广、管理和实施。协助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管理。负责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配合做好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负责村镇建设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生态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统计与环境信息报送、调处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污染进行日常监管,报告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并配合调查处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展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求职登记、就业援助、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咨询、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居民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组织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年审工作,督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负责对本级受理及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录入。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单据和特慢病申报材料的收集。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为辖区内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服务。配合做好辖区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负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金融社保卡所需材料的收集工作。负责本镇医疗救助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政所(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金融服务工作,协助村委会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协助农民办理金融业务。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监管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财务核算和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村级财务管理,承担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负责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解缴管理。负责惠农补助资金的监管、各项农工补贴的核定兑付。负责社会保障金、国有资产、债权债务管理。配合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本镇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等职责,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纠纷调解和仲裁。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及审计监督。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开展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情况基础性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依法规范农村资源要素管理。建立承包地等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审核备案、合同鉴证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畅通。负责公路运输服务,维护镇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协助做好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负责抢险保通工程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性指导。配合县级应急部门开展本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灾害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移民安置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林业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拟订林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草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监测、林草灾害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建立健全镇级林草资源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做好林草造林项目监督管理。协助林草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督促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灭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草原、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草科学技术,开展林草技术培训,配合林草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促农增收致富为目标,狠抓产业发展。橡胶种植10.35万亩,干胶产量0.4万吨,茶叶种植1.2万亩,干毛茶产量725吨。种植农作物4.79万亩,其中小春作物1.96万亩,大春作物2.83万亩。加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种植和养殖业,实施山区粉蕉示范种植40亩,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4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消除疫情隐患,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生猪免疫存栏1.5万头,家禽免疫存笼16.4万羽,大牲畜免疫存栏3262头,肉类、禽蛋产量保持稳定。扎实推进农村三项重点工作,完成6个村委会57个村小组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面积18.4万亩;完成6个村委会66个村小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资产8995.88万元,集体土地21.14万亩,公益林蓄积量64.84万立方米;稳步推进磨憨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指标3.08万亩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指标10.8万亩的两区划定任务。抓好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存量资源,占补平衡项目投资2557.7万元,建设规模3522.91亩。整合涉农资金,为村委会购买门面发展集体经济。

2.以夯实基础设施为重点,狠抓项目建设。实施了6个村委会23个贫困村小组的自来水净化提升设备安装工作,建设水池5个,自来水管道25.6千米,拦水坝5个,水井2口,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3757人。实施了尚勇、尚冈、磨龙、磨憨、龙门5个村委会17个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硬化道路8千米,排水沟1千米,公厕8座,太阳能路灯62盏,生产桥4座等,总投资1365.4万元,其中沪滇资金549.53万元,受益14276362人。实施了南列路口至老陶、叭卡亮至草果队等7条农村公路改造工程18.4千米,总投资2582.9万元。

3.以实现脱贫摘帽为要务,狠抓精准扶贫。完成危房改造1067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 803户,非四类重点对象264户,投入补助资金7345.63万元,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610人(中学190人,小学420人),入学率达100%。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聘用21人为护林员、292人为农村保洁员和信息员,转移建档立卡劳动力15人到上海松江区务工,动员村民就近就地务工1.47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0.57万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8期,参训人员186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4人次。全面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35657万元,审核上报创业担保贷款37 笔。投入各类帮扶物资11万余元,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了贫困户脱贫信心,改善了村寨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4.提升人民幸福为根本,狠抓民生保障一是抓好教育文体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尚冈小学、曼庄小学基础设施。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新建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加强村级文艺队建设,现有篮球队24支、文艺队41支、老年协会11支。举办傣族象脚鼓舞、民族健身舞、红歌学唱培训4期,参训人数147人次。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康发展,成功举办七一建党节唱红歌比赛、傣族泼水节、布朗族红花节、苗族丢包节、拉祜族莫尼哈巴节、瑶族盘王节等节庆活动。二是抓好卫生计生工作。医疗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建成镇卫生院中傣医馆、门诊输液大厅、标准化预防接种室,新建尚勇村卫生室、磨歇村卫生站,加固修缮磨憨、磨龙、尚勇、曼庄村卫生室。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防控登革热等传染病。强化艾滋病预防宣传,做好妇幼保健、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强化育龄人群服务管理,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三是抓好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边民补助等民生兜底政策,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优扶补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346万余元,发放边民补助资金1909.14万元。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全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16998人,已参保16525人,参保率97.2%;养老保险应参保8682人,已参保7536人,参保率86.8%四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签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做好傣历新年节和其他重要节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对12家餐饮服务单位餐饮作业进行视频监控。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监管,做好尚勇和磨憨两个集贸市场蔬菜农残常规监测,对辖区内391家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加强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6件,罚没入库款3.82万元。五是抓好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启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和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25场次,公路养护8场次,完成公路安防工程13千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5场次。六是抓好ETC推广安装工作。辖区内车辆保有量2591辆,县级下达任务量2202辆,已安装完成2312辆,安装完成任务数的105%七是抓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抽调指导员和普查员34人,开展地毯式摸底排,全镇法人和产业单位数658家,个体户1419家,运输户159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其他2个。分别是:

1. 磨憨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2.磨憨镇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磨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4.磨憨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磨憨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磨憨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磨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8.磨憨镇林业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9.磨憨镇尚勇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                                       

10.磨憨镇口岸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25人,主要是:

1.政府购买人员:5

2.公益岗人员:9

3.社区人员:11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471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9.63元,占总收入的83.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5.83元,占总收入的16.03%2019年总收入4715.45万元,较上年减少4205.28万元,下降47.14%。减少原因分析:2018年为脱贫攻坚决胜时期,建房补助、扶贫项目资金收入资金量大,2019年无建房补助收入,扶贫项目资金收入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53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49万元,占总支出的33.69%;项目支出3543.44万元,占总支出的6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总支出5343.93万元,较上年减少2844.82万元,下降34.74%。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719.99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四类人员建房补助支出减少,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0.49万元。较上年减少124.83万元,下降6.48%,原因是:奉行厉行节约,节省各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3.44万元。较上年减少2719.99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四类人员建房补助支出减少,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85.29万元,生产发展293.33万元,大队茶场征地补偿款233.74万元,增减挂钩补偿款及工作经费67.24万元,一事一议补助资金45万元,彩票公益金7.34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5%。较上年减少1187.12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四类人员建房补助支出减少,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等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主要用于磨憨镇人民政府及磨憨镇财政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19年民兵训练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社戒社康人员及边境管控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磨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磨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口岸社区及尚勇社区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干部工资及退休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磨憨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67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2%。主要用于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扶持支出、磨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村组两级村干部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全镇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69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完成预算的6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0.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磨憨镇始终做好厉行节约,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减少接待标准,减少相应的各项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2万元,增长4.23%。其中: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2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8.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车老化,维护费增加,二是因为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公车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3万元,占42.72%;公务接待费支出14.38万元,占57.2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日常工作开展、各部委办局工作指导、村委村组两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6.7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4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扶贫、产权制度改革等资料印刷费、办公耗材费及办公设备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资产总额135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32万元,固定资产257.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1.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60.5平方米,账面原值8.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7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70404.79

10993203.06

2577193.73

631598.93

747630

0

1197964.8

0

0

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319057101111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表202010210920416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