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勐腊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勐腊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2-28 05: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的内容,由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编制。报告包含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在“勐腊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发布。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306室,邮编:666300;联系电话:0691-8161024、0691-8131590;电子邮箱:mlxzhfb@126.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勐腊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推进“五公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健全网站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采集、撰写、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提高各类信息质量地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第一时间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创建了便民快捷的平台,进一步打开了民众和企业为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落实,切实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调整新增“利企惠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作风改革 加强效能建设等19个栏目,发布政府信息3439条,转载国办信息23批次,接受网民信息投诉20条,回复率100%,整改完成网站错别字7628条,开展网站网络和信息安全维护和监测服务器6次、网站监测49次、政务新媒体监测28次、部门技术指导51次。强化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新增新媒体平台部门2个。加强新冠疫情防控舆论宣传,发布疫情防控通知公告75条,专题信息报道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4件,公开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方面。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标准改造落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原则,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已于2022年底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及时解读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让市民第一时间分享政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目前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面落实门户网站监管责任和监测抽查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审核,严防信息公开个人隐私泄漏事件发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县各部门均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二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规划,以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目录为依据,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结合。县政府已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在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勐腊县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3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0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6281 |
||
行政强制 |
7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勐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发布信息,仍然存在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重要信息栏目缺失、页面和功能不可用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没有按照国家文件精神明确收费要求,渠道指引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缺少要件,回复针对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质效仍需提高。部分单位未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发布解读材料不及时。部分单位政策解读方式单一,没有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解读效果不佳。四是部分单位仍然出现人员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履职依据、监管规则、重点领域、民生改善、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持续加大会议公开、文件公开和决策预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行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加大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三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深入解读。四是持续推动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监管,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审核,加强对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于人员信息等隐私信息的公示,必须加密处理后方可公布。六是持续提高公开材料质量,切实减少错别字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