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 :勐腊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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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8-21 12:15
勐腊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勐腊县水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勐腊县水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政务公开
领导政府文件、机构职能、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重大水利工程、计划和总结、农民工服务、水利工程质量建设、水利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公开目录。
2.通知公告
3.工作动态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5.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6.办事服务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勐腊县水务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勐腊县水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ml.gov.cn/swj/swj.dhtml)
2.“勐腊县水务局”微信公众号。
勐腊县水务局信息查阅场所:
勐腊县水务局(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南路7号;联系电话:0691-812227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勐腊县水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勐腊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南路7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691-8122273;0691-8126028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勐腊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勐腊县水务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勐腊县水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后,本机关将会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南路7号。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s://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a3336824-e46d-433e-9328-9f50777555d8),选择“勐腊县水务局”在线填写《勐腊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0691-8126028。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0.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1.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勐腊县水务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勐腊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水务局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勐腊县勐腊南路7号
邮政编码:666300
联系电话:0691-8122273
传真号码:0691-8126028
邮箱:mlsljbgs@126.com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勐腊县水务局信息申请表.docx.docx
勐腊县水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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