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 :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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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1-31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易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ml.gov.cn)上查阅《目录》或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部门党政办地点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一项依法长期开展的工作,需要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主要有工作机构、日常受理机构和监督举报机构。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易武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是:1、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2、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3、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5、规定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向本级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职责是负责政府信息目录公开之后的日常接待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和咨询等事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机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受理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镇政府及所属各村委会、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政府职能类。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办公室工作职责、值班电话、领导组成及分工等。
(二)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包括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重大决策类。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
(四)资金管理类。主要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等。
(五)公共资源类。主要包括用地管理、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征地用途、城市拆迁情况及补偿标准、政府采购收费标准等。
(六)人事管理类。主要包括政府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军转干部安置、毕业生就业等。(七)社会服务类。主要包括救灾、扶贫、优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劳动就业等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七)工作动态类。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政府随时发布的工作情况等。
(八)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政府公开信息。具体公开信息可参见《易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规定,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设立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易武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1-8745012
传真号码:0691-8745012
通信地址: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666306
电子邮箱:yiwuxiang012@126.com
(二)申请人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勐腊县易武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易武镇人民政府网站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eebdd30f-cce5-4f00-aa17-384c1bc399d5)向易武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详见附件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0.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1.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六、监督方式和程序
监督举报机关:易武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办公地址:易武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监督电话:0691-8745457
电子邮箱:yiwuxiang012@126.com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向监督机关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勐腊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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