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 来源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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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2-01 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勐腊县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本机关编制了《勐腊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农业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勐腊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jj.ynml.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咨询(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址:勐腊县勐腊镇曼研路15号)。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和“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三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以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二)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三)县农业农村局重要会议;
(四)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局人事任免;
(六)勐腊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计信息;
(七)国家相关惠农政策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八)党风党建;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勐腊县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nykjj.ynml.gov.cn/index.dhtml)农业农村局信息窗口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勐腊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8139298,传真:0691-8139298
电子邮箱地址:mlxnj@126.com
联系地址:勐腊县勐腊镇曼研路15号
邮政编码:666300
(二)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勐腊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费用缴纳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勐腊县农业农村局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bbdf5623-54fd-4eb9-aa4b-b9ad5f88f032&pid=a3336824-e46d-433e-9328-9f50777555d8)向勐腊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我县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农业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督查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勐腊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691—8122307
地址:勐腊县勐腊镇曼研路15号
邮编:6663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