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来源 :勐腊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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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9-19 03:0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勐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勐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勐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ml.gov.cn/index.dhtml)上查阅或者直接搜索信息,查阅《目录》或直接搜索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受理机构:勐腊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勐腊县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8873707
传真号码:0691——8122309
邮政编码:6663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勐腊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
(三)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勐腊县公安局网站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7997b374-a6e4-4f08-bf5f-297ebef3c120)向勐腊县公安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等有效证件)发送指定邮箱(mlxgaj_wsdt@163.com)进行申请。
勐腊县公安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依据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实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申请表》一并提供。
本机关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勐腊县纪委。
监督电话:0691——8122386;
监督地址:勐腊县新城雨林大道
邮编:6663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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