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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都地产未经业主同意侵占挪用业主维修资金
象都地产于2016年6月3日办理了勐腊县新城集贸市场建设规划,设计建设二栋楼。2018年12月20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019年才向业主交房,但开发商不作为不主动履行职责,到2022年合同约定时间仍不能向业主提供不动产权证。业主多方沟通都无济于事,无奈只能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才得知象都地产已私自将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侵占挪用,才导致现如今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恳请政府责令象都地产退回业主维修资金,业主自愿去缴纳和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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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单位已安排房产股工作人员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与核实,经核实,该公司在交房时收取了一部分购房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我局对企业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在限期内将维修资金缴存至专户银行。后续,我们也会对企业进行持续的跟进和回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