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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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0-11 05:13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属实情况 整改类型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办理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1 X3YN202405210001*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多家企业(景纳乡佰盛包装,普文镇盛鑫塑框厂、金土地塑框厂,大猛龙镇景鸿塑框厂,打洛镇好又鲜、新安盛、双佳塑料厂、中三塑料厂,勐养镇精亿塑料厂、中亚塑料厂,勐捧镇天创塑料回收厂等)厂区建设使用土地性质不符合环评要求,未办理环评手续,投入生产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一是加强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二是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措施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评标准,环评手续齐全,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委托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测,根据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气检测报告》(巅峰环字〔2024〕0790 号)显示,颗粒物许可浓度、非甲烷总烃许可浓度、臭气浓度许可浓度排放均在限值内,未存在超标排放。二是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措施及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该问题于2024年5月27日办结。
2 X3YN202405240025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多个塑料厂(景纳乡佰盛包装,普文镇盛鑫塑框厂、金土地塑框厂,大猛龙镇景鸿塑框厂,打洛镇好又鲜、新安盛、双佳塑框厂、中三塑料厂,勐养镇精亿塑料厂、中亚塑料厂,勐捧镇天创塑料回收厂)土地性质不符合办理环评标准,有的甚至没有基本的环境治理设施,普文镇金土地塑框厂甚至在被查封后还在晚上偷偷生产。
(与X3YN202405210001*举报件重复)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一是加强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二是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措施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评标准,环评手续齐全,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委托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测,根据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气检测报告》(巅峰环字〔2024〕0790 号)显示,颗粒物许可浓度、非甲烷总烃许可浓度、臭气浓度许可浓度排放均在限值内,未存在超标排放。二是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措施及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该举报件于2024年5月28日办结。
3 X3YN202405300058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2023年查处许多无环评手续和环境治理设施的塑料制品加工厂(景纳乡佰盛包装,普文镇盛鑫塑框厂、金土地塑框厂,大猛龙镇景鸿塑框厂,打洛镇好又鲜、新安盛、双佳塑框厂、中三塑料厂,勐养镇精亿塑料厂、中亚塑料厂,勐捧镇天创塑料回收厂)。今年补办环评时把住宅用地和基本农田当作工业用地批复,无法达到制造业要求的工业用地。普文镇金土地塑框厂甚至在被查封后晚上偷偷生产。
(与 X3YN202405240025、X3YN202405210001*举报件重复)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 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一是加强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二是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措施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环评标准,环评手续齐全,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委托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测,根据西双版纳巅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西双版纳天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气检测报告》(巅峰环字〔2024〕0790 号)显示,颗粒物许可浓度、非甲烷总烃许可浓度、臭气浓度许可浓度排放均在限值内,未存在超标排放。二是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措施及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该举报件于2024年6月4日办结。
4 D3YN202406030046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多家企业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批建不符、废气废水直排等问题突出。具体有:昆磨高速勐腊县龙林收费站下左转1000米加水站旁塑料筐加工厂、勐腊县勐满镇京西农贸有限公司内塑料筐加工厂、勐腊县曼贺村泡沫箱加工厂、景洪市望旺火龙果基地加工厂、景洪市勐龙镇曼飞龙村晃大公路旁塑料筐加工厂、景洪市安盛农产品包装有限公司以及景洪市景讷乡佰盛塑料制品厂。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 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拆除违建的塑料筐生产线,消除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责令勐腊县润林农业有限公司、勐腊县永顺泡沫厂限期整改,依法拆除违建的塑料筐生产线。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防止发生超标排放情况。 一是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于2024年6月6日对勐腊县润林农业有限公司、勐腊县永顺泡沫厂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拆除塑料筐生产线。2024年6月8日经现场核实,勐腊县润林农业有限公司、勐腊县永顺泡沫厂的塑料筐生产线已拆除。勐腊县永顺泡沫厂设有废气处理设施,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勐腊县勐满镇京西农贸有限公司内塑料筐加工厂实际名称为西双版纳瑞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且建有污染处理设施,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二是加强对塑料加工制品厂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企业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措施运行台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该举报件于2024年6月8日办结。
5 D3YN202406080021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农场四分场卫生所附近的养猪场(70余头)无证经营,每天凌晨3点屠宰作业噪声扰民,养殖粪便未收集处理,恶臭扰民。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立即拆除生猪屠宰设施,禁止开展生猪屠宰活动。2.限制养殖地点和规模,将临近居民区饲养的生猪转移至较远的圈舍,并控制养殖总量。3.科学有效处置粪便及养殖产生废弃物,消除恶臭扰民影响。 1.由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养殖户立即整改,拆除生猪屠宰设施设备,禁止开展生猪屠宰活动。
2.责成被投诉人邓再生于2024年6月21日前,在养殖点采取雨污分离、定期干清粪、污水沉淀入池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养殖所产生的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利用,不再发生恶臭扰民事件。由勐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安排专人定期到其饲养点检查粪污处理情况。
3.限制被投诉人邓再生养殖地点和规模,责成养殖户7月14日前完成临近居民区饲养的生猪全部转移至较远的圈舍,养殖数量不得突破10头。由勐腊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组织回访周边住户、查看饲养现场的检查工作,核实办理成效,建立月动态监督机制,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1.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6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立即拆除屠宰设施设备,2024年6月12日经现场核查,屠宰设施设备已拆除。
2.责成养殖户做好场地环境卫生清理,排污沟、集粪池内外粪污清掏和处理等整治工作,采取雨污分离、定期干清粪、污水沉淀入池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养殖所产生的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利用,不再发生恶臭扰民问题。2024年6月21日经现场核查,养殖户已完成雨污分离、沉淀入池、清扫消毒等措施。
3.限制养殖地点和规模,责成养殖户临近居民区饲养的生猪转移至较远的圈舍,养殖数量不得突破10头。2024年7月14日经现场核查,生猪养殖数量为9头。该举报件于2024年7月14日办结。